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这是登记注册的条件,一般来说,有的股东是出资人,有的股东是社会募集来,有些股东按照出资的方式也会存在不同。今天,针对公司股东的任职条件是什么问题,下面法务时刻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司股东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1、公司股东的任职条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财产,能够依法独立承担一定的责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股东身份权是指什么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股东任职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作为股东需要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如果不具备参与公司发展的基本条件,那么担任股东是无法给公司带来效益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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