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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 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推荐6篇

摘要:场所等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1)我区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加之部分道路坡度较大,导致城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的正常生产

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篇1

为有效和处置20xx年滑雪活动的突发安全事件,避免发生群死、群伤、踩踏等安全事故,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专群结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和危害,实现群众自救与政府专业救援相结合,提高突发安全事件妥善处置和应急救援水平。

2、依法规范,以防为主。加强突发安全事件的法制化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防患于未然,提高对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预测、分析和处置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的各项事宜。

4、系统联动,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有效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充分依法和利用相关资料,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资源的作用。

5、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根据春节滑雪活动突发安全事件的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现突发事件,确保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安全事件是指因春节滑雪活动的开展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紧急突发安全事件。适用于20xx年春节滑雪场安全的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是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成立20xx年春节滑雪活动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主管安全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教科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美水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处理相关日常事务。

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因春节滑雪活动引发的突发安全事件,并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配合县政府对相关部门进行统一指挥、协调。

四、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关于突发安全事件的报告(包括电话和书面通知等)后,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并迅速通知应急人员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赶往现场,并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

1、首先向现场负责人了解情况;

2、根据现场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协助处理;

3、召集相关单位和现场负责人对聚集群众进行疏散,并做好安抚工作;

4、召开现场会,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五、保障措施

根据春节滑雪活动应急处置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一)办公室

责任人:王永刚(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应急工作方案和措施;

2、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做好上传下达;

3、检查督促各组工作进程;

4、召开应急工作协调会议;

5、向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及时汇报应急工作处置情况。

(二)安全保卫组

责任人:王世辉(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教科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

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2、负责打击滑雪场场内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滑雪场工作人员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负责指挥交通,确保人民群众迅速撤离事发场地,确保场地路段的交通畅通。

(三)安全检查组

责任人:韩和平(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教科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

主要工作职责:

1、检查滑雪场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对滑雪场的组织机构、交通、滑雪等活动的检查。

3、对滑雪场周边安全环境进行检查。

(四)医疗卫生组

责任人:高延岗(县卫健局局长)

成员单位:卫健局、县医院、疾控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治工作方案;

2、负责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为滑雪场内的人民群众和应急人员提供医疗救治。

3、负责事发地卫生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五)宣传报道组

责任人:杨亚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春节滑雪活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

2、负责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络,负责接待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及记者。

(六)综合协调组

责任人:杨福建(县政府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教科体局、交通运输局、美水街道办事处、甘泉供电分公司、电信局。

主要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电力、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抢险和抢修。

六、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强化和落实滑雪场的主体责任。

2、必须成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并由相关领导专门负责安全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对突发安全事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引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及时通报处罚情况。

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篇2

一、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傅寨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全乡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

政委:马向阳

组长:夏有亮

第一副组长:贺志成

副组长:徐天云、黄健、田得春、剑飞、马原、王珂、贾凯、邱林、姚秀娟

成员:黄成业、刘海龙、刘征、冯东阳、冯涛、何峰、万亚辉、韩志强、彭威、李建立、邹海燕、张守强、乡直各单位、各村支部书记。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村镇办,冯东阳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各村要分别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辖区范围内的工作。

二、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和各村开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应急处理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措施。

(三)接收县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向县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送我乡辖境内的交通部门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四)应急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交通阻断,公路交通发生安全事故时快速排除险情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急需调用的大宗物资、群众运输所需的车辆等。

(六)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的新闻媒体宣传组织等。

三、各相关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一)各村委:负责组织本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负责因雨、雪、雾等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造成的交通阻断或人为破坏造成道路中断时,及时组织人员、机械、物资进行救援处置,保障公路畅通。

1.因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造成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上报县应急指挥办公室,随时报告事件动态。

2、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时,各村委、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须全力维护交通运输秩序,保障交通运输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3、因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造成群众生活出现困难时,为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4、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时预留一定数量的客、货运输车辆作为应急抢险运力。

四、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发生突发事件后,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应迅速开展工作,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2、出现雨、雪、雾等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造成公路通行困难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造成公路阻断的路段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和抢修,必要时开辟绕行线路。

3、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各村委、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应立即开展工作,调集车辆等运输保障力量,启动应急预案。

4、组织应急预备车辆,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5、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运输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抢运群众或紧急物资。

6、确保运输安全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二)新闻宣传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或紧情况发生后,各村委、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经确认后要第一时间向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领导小组将按有关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各村委、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要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各村委、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请将各单位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预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和应急值班人员表报送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要按制定的相应应急方案或措施,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二)各村委、乡各部门、乡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按照“谁值班,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接到紧急任务指令时,要认真、负责、冷静、及时地开展工作。

(三)接到应急任务安排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任务,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的有关单位的领导、直接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执行任务中作风散漫、贻误时机、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将按上级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篇3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李瑞密

副组长:梁军

成员:韩玉军肖海英邓泽荣朱金刚马林源刘法旺李汉乐薛诗先

二、应急工作措施:

1、雪情就是命令,责任驱使行动。

(1)根据天气预报,总务处提前一天备好扫雪、防滑设备。

(2)随着雪情加大,由主要领导决定启动冰雪天应急预案。校务处向全体教工、班主任则利用家校通等向学生家长及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发出通知和安全提醒。各班在放学前进行一次应对冰雪天安全专题教育。

(3)校务处根据雪情,做出准确判断,予以作息时间和上课安排,并通知到各班级与全体教职工。

(4)总务处、教导处要按照下雪天扫雪分工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清理冰雪。

(5)校务处及时考勤,并对扫雪情况予以录像、照相记录。

2、加强安全教育,上好应急安全教育专题课。

教导处规定时间,安排所有班级举行一次专题班会,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雪天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要在校园奔跑,玩雪。雨雪天当天下午放学时间,应立即放学,严禁拖堂,严禁留生打扫卫生。班主任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自觉除雪行动,消除校内安全隐患。

(1)早准备。总务处要在下雪前一天将除雪相关物品发放到各班和校门口值班室,以备第二天使用。

(2)党员、干部带头。所有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员按照学校分工,第一时间到所在区域地点带头扫雪。

(3)扫雪时间要求。白天下雪按分工地段,各年级及时将责任区的雪扫净。夜间下雪,第二天清晨门卫先在校门口清理出师生通道,全体教职工应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于学生到校时间前半小时到校。所有行政干部更要带头冲在前面,身先士卒,发挥表率作用。

(4)及时清除积雪。首先确保学生上放学路线畅通,组织全体师生将主路周边、教学楼走廊、楼梯和主要路段的积雪,及时清除,保证场地正常使用。

(5)严禁将雪堆放到花池和绿化带内(含校门口)。

4、做好雪天教育宣传,加强师生安全防范。

(1)做好家校沟通,班主任及时将学校要求传达到位。要加强学生的生活指导,做好学生在校安全教育指导工作。

(2)政教处要通过广播等不断提醒学生遵守雪天学校要求,禁止追跑打斗、打雪仗,不得将雪块、雪球带入教室内,更不得在楼梯、长廊踏雪追逐嬉闹,行走时注意安全等。教育师生在地面积雪较厚的时候,应不骑或少骑自行车上学(班),提倡家长接送或步行到校,以减少不安全因素。

(3)各级部要加强执勤管理,增加课间值班,引导学生有序上下楼,注意防滑安全,学生处要在校门口树起警示牌,提醒学生慢行。

(4)加强学生路队护送工作,值班干部和值日教师,保证将孩子护送到校门口安全区域。

(5)每天的值日教师加强巡视,及时做好学生在校安全的巡视教育工作。

5、及时关闭门窗,确保保暖措施到位。

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要将门窗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门窗通风、关闭及时,人走门窗全部关闭,严防冻烂暖气片。对此采取班级负责制(按卫生区域)和责任追究制,严惩工作懈怠、不负责任,造成损失人员。

6、突发雨雪天气,总务处、各年级及各科室人员应按区域分工进行扫雪,除冰。扫雪工具,各处室、各班级以自备为主。

三、多方合力携手,共同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1、冰雪天气发生时,校务处与各处室、各班班主任应及时发布天气信息和安全警示,告诫家长严禁搭乘超载、“三无”车辆和私家非法营运车辆。

2、持续特殊天气,办公室应及时联系交警队等部门,建议在学校周围几个主要路段增加警力指挥交通,疏导车辆。并及时查处非法营运行为。

3、需要整天停课等,需及时上报区教体局等上级主管部门。

四、未尽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冰雪灾害天气造成的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综合应急能力,保证城市正常运转,促进社会和谐,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西安市高陵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

1.3分类分级

依据我区气候特点,按照冰雪灾害天气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冰雪灾害天气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应急委统一领导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各街办、村(居)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和出发点,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做到早准备、早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并加强联防联动、分工协作,合力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建立健全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科学研判天气形势演变情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为响应行动留出缓冲时间,及时有效应对冰雪灾害天气。

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在区应急委领导下成立西安市高陵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街办,区应急办、区城市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公安高陵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国土高陵分局、环保高陵分局、区建住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区工业和商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卫计局、区气象局、区安监局、区粮食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高陵分局、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区电信局、中国移动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泾渭分公司、武警高陵中队、区消防大队。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由区气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建住局等部门组成,主任由区气象局局长崔鑫兼任,副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

2.2工作制度

建立冰雪灾害天气综合研判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分析汇总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交换有关灾情和险情信息,判断预估冰雪灾害天气的可能影响程度及未来发展态势,向区政府提出启动或解除区级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以及采取防御措施的建议。

建立部门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冰雪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影响区域的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评估冰雪灾害天气对经济、社会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可能受到冰雪灾害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作出灾情预估,并提出各自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建议。

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多部门应急联动和资源共享。

建立联络员制度。冰雪灾害天气应急联络员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确定,由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召集会议,通报冰雪灾害天气信息,听取各成员单位对冰雪灾害天气应对的需求,分析研究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工作。

2.3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3.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要事项;

(2)决定启动和结束应急程序;

(3)研究决定冰雪灾害天气的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

2.3.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及时向成员单位发送冰雪灾害天气信息,根据冰雪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适时组织召开多部门联合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开展冰雪灾害天气防御研讨工作,负责落实冰雪灾害天气应急联络员制度。

各街办、各有关单位参照区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成立相应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组织机构。

2.3.3区级有关部门职责

区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区气象台发布的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冰雪灾害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按照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下做好相关联动防御和重大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2.3.3.1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处置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区应急办:负责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管理及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掌握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间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发改委:负责全区冰雪灾害防御项目的规划工作。

区物价局:冰雪灾害发生后,根据情况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密切关注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做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整顿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稳定,提出相关建议。

区教育局:加强学校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就学校、学生安全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公安高陵分局:密切关注冰雪灾害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做好灾害现场的控制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组织公安、消防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实施交通疏导,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适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交通畅通。

区民政局:负责灾情统计和上报,组织安置、救助、慰问灾民,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分配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冰雪灾害处置所需的工作经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高陵分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警报,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环保高陵分局:负责环境监测,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相关监测数据、信息及时上报。

区建住局:制定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修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障公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运力。

区水务局: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的监控,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救灾抢险工作。

区农林局:监测冰雪灾害天气引发的农业灾害、林业灾害,上报相关信息,制定相应紧急处置措施,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

区工业和商务局:组织、协调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旅游景点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发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指导协调各级播出机构开展抗灾救灾宣传和气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相关知识的宣传。

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蔓延,做好卫生知识宣传。

区安监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应对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做好安全防御工作;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防止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区粮食局:配合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生活所需的成品粮油应急供应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餐饮、药品监管,防止冰雪灾害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区城市管理局:采取措施,恢复市容环境,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组织因灾损毁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力供应。

中国电信高陵分公司、中国移动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泾渭分公司:在区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后,通过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无偿地向社会公众发送预警信息。

武警高陵中队:组织指挥武警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2.3.3.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制订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

2.3.3.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其所分管领域、行业造成的影响实施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与应急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共享。

2.3.3.4各街办、成员单位要建立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机制,对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进行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超出本辖区处置能力的灾害,要及时请求区政府或区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支援。

3.监测预警

3.1预警级别标准

按冰雪灾害天气的天气实况、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并参考暴雪预警信号(见附件)标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3.1.1特别重大(Ⅰ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8℃,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3.1.2重大(Ⅱ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5℃,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1.3较大(Ⅲ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2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3℃,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明显影响。

3.1.4一般(Ⅳ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3.2监测预报

3.2.1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街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气象信息传输与处理系统、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服务系统及技术装备保障系统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优化气象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各级气象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2.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2.3灾害普查

建立以社区、镇村为基础的冰雪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建立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组织冰雪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灾害防御规划。

3.3预警信息发布

3.3.1发布制度

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3.3.2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发展态势,综合研判分析评估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3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移动通信、电视频道、广播电台等多种手段相互补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新闻媒体、电信运营企业按有关要求及时传播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各相关单位应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公路、水路养护单位要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冰雪灾害天气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危险路段,各街办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4预警准备

区气象局制作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的联动和响应措施。

3.5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对我区降雪天气气候概况分析,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15日为本区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

(1)区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与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街办的信息交流、分析研判及会商机制。在本区进入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之前,召开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多途径掌握灾害发生趋势,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在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结束后,召开分析总结会议。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系统实际,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可能对本系统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认真做好预防工作。

(3)区政府和各基层组织、单位及社会公众要按照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3.6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预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响应

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遵循“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4.1先期处置

当气象部门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受影响区域的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做好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冰雪,开展抗灾救灾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做好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市政等设施维修维护和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事态发展,出现超出受影响区域政府处置能力的情况,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议,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依据灾害情况和处置需要,发布相应指令。

4.2分级响应

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照预警级别标准实行分级响应。当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或敏感时间,对敏感人群产生影响,引起较大社会反应时,根据专家组研判,提请指挥部和区政府领导决定,可酌情降低标准启动应急。

4.2.1 Ⅳ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由区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宣布启动Ⅳ级响应,并指挥处置。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各街办、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

(2)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加强值班,全面开展应急联动指挥调度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强化道路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维护道路正常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及时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各街办、各有关单位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保障城市主干道、高架桥安全通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全面启动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设施,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并会同路政、公安交警部门视情采取多种措施,合理分流疏散过往车辆;必要时,对境内高速公路交通实行限时封闭。

(4)民政、公安等部门加强城市商业区、车站周边、街头巷尾和桥(涵)洞等部位巡查,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和遇到临时困难的外地人员。

(5)城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

(6)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7)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4.2.2 Ⅲ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副总指挥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向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2)应急指挥部视灾情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受灾较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4.2.3 Ⅱ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灾害预警及抗击低温冰雪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2)应急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击低温冰雪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

4.2.4 Ⅰ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经分析研判,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冰雪灾害工作。气象部门汇报冰雪灾害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分析冰雪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应急指挥部形成应对冰雪灾害决策建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向区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2)区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区冰雪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各自应对冰雪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专线,24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4)根据冰雪灾害发展态势,由区政府决定,实行错峰上下班和学校停课等措施。

4.3分部门响应

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指令,启动相应预案,按照本部门本单位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协助受影响的街办做好各项防灾抢险应急处置工作,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物资,实施防、抗、救、援工作。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雪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做好防雪、除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

农林和水务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农作物、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灾害防御工作。

民政部门应协调安置受灾群众,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城管部门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恢复市容环境,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公路、铁路、公共交通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的行业管理及缓堵保畅工作;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旅客运输工作。

旅游部门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住建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

卫计部门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卫生应急工作。

电力、通信部门组织做好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冰雪消融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武警高陵中队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水、电、气、热供应单位及时掌握降雪冰冻预警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施安全运行。

4.4信息发布

灾情发生前后,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组织新闻媒体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等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4.5响应结束

当冰雪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区政府或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宣布抗击冰雪灾害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灾情报告、评估

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要立即组织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应急指挥部。

5.2救济救灾

民政及相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3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病的传播及蔓延。

5.4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建设、水务、通信等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供排水和市政设施、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5.5保险理赔

保险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各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6.2资金保障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合理安排防灾救灾经费,一旦发生冰雪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击冰雪灾害工作顺利进行。

6.3物资保障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6.4通信保障

通信部门要保证抗击冰雪灾害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必要时,要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为抗击冰雪灾害组织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7.奖励与责任追究

7.1奖励

(1)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在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冰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或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8.预案管理

8.1宣传和培训

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对指挥部成员单位从事应急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熟悉和掌握本应急预案的工作流程。

8.2应急演练

开展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演练,每三年举行一次。应急演练的形式为模拟演练、功能演练和综合演练。演练由区政府组织实施或由指挥部成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8.3预案修订

本预案是区人民政府组织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要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修订。

8.4预案备案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并报区应急办备案。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保障方案,并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区应急办备案。

9.附则

9.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9.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篇5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高度认识防滑冰溺水事件预防工作及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滑冰洗澡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险情早排查、预案早制定、责任早落实、措施早到位”的要求,落实巡查人员、设备、器具,将动员和工作部署、检查、处置预案等方面的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溺水安全责任事故。

二、组织机构成立防滑冰溺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刘军波

副组长:

成员:姚志玲、孙伟峰、王艳蕾、林丽、袁名钦及各年级班主任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防滑冰溺水工作。负责制定防滑冰溺水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防滑冰溺水安全教育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当滑冰溺水事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2.应急工作小组:

(1)宣传教育组:孙淼邹彩丽秦胜熊世民张燕孙学军

(2)现场处置组:姜学龙秦胜连赛红岳华静

(3)事故调查组:卢常军张强

(4)善后处置组:杨强周可山杨洪军姜学本

宣传教育组职责:负责学生防滑冰溺水安全教育;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与沟通,加强防滑冰溺水工作的综合管理。

现场救护组职责:依据现场情况制定和落实施救措施,对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救治,或拨打120请求救助。

事故调查组职责:协助公安部门对学生溺水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认定事故责任。

善后处置组职责:负责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溺水师生的安抚慰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联系保险公司,对溺水学生进行理赔,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三、安全预防措施

(一)排查隐患,加强监控。

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有针对性的检查重点区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对学生上学、放学回家途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经常派人检查,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情报,以便提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滑冰溺水意识

1.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学生进行冬季防滑冰溺水的安全教育;学校电子屏滚动宣传防滑冰溺水警示语;安全橱窗张贴防滑冰溺水宣传图画等手段,教育学生不在危险地段滞留,防滑冰溺水,增强学生安全防范的意识,

2.开展好安全教育。安全教师结合冬季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防滑冰溺水教育;各年级各班开展一次防滑冰溺水主题班会、出一期防滑冰溺水专题黑板报。各班主任要做好1530安全教育,适时对学生进行防滑冰溺水教育。

教育学生牢记“六不一会”要求。即:不私自下水滑冰或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滑冰或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滑冰或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滑冰或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尤其要注意的是,未成年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3.及时与家长沟通,通过班级钉钉群、学校微信群及时向学生、家长推送安全提醒,要让家长明确自己的职责,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强化防范措施,提高防溺水管理实效

1.强化学生在校期间管理。严格学生出勤管理,对缺课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学生上课期间外出游泳。加强学生午间休息时间段的监管,严格午间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严格执行报批制度,认真制订包括防滑冰溺水在内的安全应急预案。

2.加强上下学期间管理。不随意提前或延后上下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上级请示后调整工作、休息时间。教育引导学生不在上下学途中,抄近路走河边、堤坝、沟塘、湖海、工地等危险区域,严禁学生放学后或休假日到危险水域滑冰玩耍。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每天保证乘坐校车和公交车的学生都按时乘车,不漏一人。

3.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学生。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以及家庭离异、单亲家庭子女等作为教育和防范重点,做到重点关注、重点宣传、重点联系。定期采取电话联系或家访的形式,与家长进行沟通交流,提醒其加强对学生校外时间的监护,防止滑冰溺水事故发生。

4.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保证信息畅通。按学生居住地成立小组,使学生相互监督约束,及时掌握情况。

(四)加强多方联动,建立防滑冰溺水工作长效机制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良好机制。

1.密切家校沟通联系。建立学生预防滑冰溺水事故提醒警示制度,在周末、节假日、考试结束后、寒假等重点时段,利用家校通、班级QQ群、微信群等有效途径发送温馨提示,密切家校联系。寒假出校前,召开一次以防滑冰溺水等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家长会,明确家长的监护人职责,担负起学生校外安全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

2.形成部门联动合力。主动与辖区学生所在居委会沟通协调,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可能发生滑冰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滑冰溺水警示牌或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设置教师巡查员,聘请义务监管员,在休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滑冰玩水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利用社区广播、发放宣传材料广泛宣传“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有关要求,最大限度防止滑冰溺水事故的发生。

3.建立防滑冰溺水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防滑冰溺水举报电话,教育学生发现同学或其他学生在水域边玩耍、游泳或洗澡时立即报告学校或班主任老师。要充分发挥家长、教师和学生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搜集反馈相关信息,以便于学校迅速介入消除安全隐患。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学生一旦发生滑冰溺水事故,最早发现或知晓的教师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下达预案启动指令。指挥组织各工作小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施救,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进行救治,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一旦出现滑冰溺水伤亡事件,学校应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安稳股。

4.做好溺水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协调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5.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强化全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区清雪除冰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全区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4)《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5)《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6)《城市雪灾气象等级》

(7)《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市北辖区内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专业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区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区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雨、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区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区道路、桥梁、人行道及公共场所等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

(1)我区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加之部分道路坡度较大,导致城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3)我区公共广场、口袋公园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将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的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

一般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mm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重大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5mm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mm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1.7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冰雪灾害,与《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各相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内容,制定本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冰雪灾害预案或处置方案,并与本预案相衔接。

2.组织指挥机制

2.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是全区清雪除冰组织指挥机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城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城建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房管中心、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二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历史城区管委会、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市北交警大队、市北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冰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一般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冰雪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负责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5)根据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2.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管局,是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城管局分管局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落实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的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区级冰雪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冰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冰雪灾害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服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指挥,保障本单位或本系统的清雪应急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清雪工作,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区委宣传部:协调指导事件具体处置部门做好新闻发布、记者对接、舆情研判等工作,协调指导媒体按照新闻发布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把握正确导向。

(2)团区委:负责组织发动全区青年志愿者参与冰雪灾害相关服务工作。

(3)区教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协调学校提供应急避险场所;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4)区文旅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的旅行社组织的旅客实施救援。

(5)区退役军人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部队参与城区清雪除冰工作。

(6)区民政局:做好灾后受灾困难群众的政策内社会救助工作。

(7)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区市政一、二公司,环卫一、二公司,绿化一、二公司、交运北洁公司和区花木公司按照《市北区道路清雪工作分工表》做好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的清雪工作,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督促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工地及出入口周边道路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施工时,通知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停业工作。协调上级部门解决群众供水、供电、供热、排水等问题;负责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并对物业公司的清雪工作进行检查。

(8)区城建局:负责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全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秩序的管理,包括围挡设置等,配合做好开发建筑施工场地清雪布置、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清雪除冰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区卫健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及时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

(10)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冰雪灾害期间主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

(12)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区直管公房危旧房的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13)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做好所属市场清雪工作;加强冰雪灾害期间市场的监管。

(14)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管区范围内清雪防滑工作负总责。降雪前,积极开展清雪防滑宣传活动,增强居民清雪意识,发动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积极落实社会清雪责任;降雪期间,组织街道干部、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对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组织驻管区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五包”制度,清扫人行道积雪,与各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做好辖区危旧房的摸底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积极协调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进行义务清雪,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15)历史城区管委会、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道路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6)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负责对责任范围内未移交部分的路段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7)公安市北分局:负责冰雪灾害期间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对妨碍清雪人员执行清雪作业的单位和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转移安置。

(18)市北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冰雪灾害期间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

(19)市北消防大队: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区应急抢险工作。

(20)区机关各部门:积极参加清雪防滑工作,做好各项准备,随时服从调度指挥。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的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冰雪灾害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历年冰雪灾害案例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冰雪灾害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预报

市气象局发布降雪预报及冰雪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后,区防汛(清雪)办公室根据市气象局的降雪预报及预警级别,通知各防汛责任部门做好防汛工作。

4.预警

4.1预警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1蓝色预警(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蓝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将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冰雪灾害的。

4.1.2黄色预警(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黄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mm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将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冰雪灾害的。

4.1.3橙色预警(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橙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5mm及可能出现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冰雪灾害的。

4.1.4红色预警(I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5mm以上,并伴有大风降温,将出现大面积严重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的;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4.2.1预警发布主体

区防汛(清雪)办根据冰雪灾害影响情况和市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及时发布冰雪灾害预警。

4.2.2预警发布内容

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建议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和发布时间等内容。

4.2.3预警发布方式

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相关媒体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4.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各成员单位应密切关注冰雪灾害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3.1蓝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办副主任、相关人员在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博、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防灾应急常识、发布有关信息;

(3)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5)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6)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融雪除冰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清雪人员、机械、物料三落实工作;

(7)气象及相关责任部门随时关注、监测天气变化,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报送区防汛(清雪)办,适时提升响应等级;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3.2黄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加强对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

(3)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冰雪灾害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4)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5)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各自的清雪工具、机械、物料等其他设备做好清雪除冰工作;

(6)指令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7)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积极发动社会群众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3)在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积雪,确保城区市政设施和公共交通的运行正常。

4.3.4红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主要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在岗带班,副总指挥、防汛(清雪)办主任、以及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响应范围为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派遣工作组,指导、督查各成员单位及时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4预警变更与解除

区防汛(清雪)办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有关规定变更预警级别;危险已经解除的,按规定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信息报告

5.1报告责任主体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特别重大的,可同时向上一级报告。

5.2报告时限和程序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4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防汛(清雪)办和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5.3报告内容

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是否已发出预警信号、是否需疏导交通及周边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也应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进行报告,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汇总,分别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区政府进行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和区政府报告。

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冰雪灾害(IV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议,报区防汛(清雪)办主任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冰雪灾害(Ⅱ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I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市级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协同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冰雪灾害(Ⅳ级):区政府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区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Ⅱ级、Ⅰ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冰雪灾害,市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4应急处置措施

6.4.1一般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市政、园林、环卫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驻区企业、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清雪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区教体局负责督促各学校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市场的清雪工作;其他清雪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城区清雪工作有序开展;各清雪成员单位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6.4.2较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融雪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桥梁、人行立交桥、人行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融雪、除冰作业;市北交警大队组织做好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区委宣传部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局面。

6.4.3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现场进行处置;对于持续出现的大面积的降雪,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应优先确保主干道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现场需要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设备、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和抢险专业设备、器材;区卫健局做好现场伤员紧急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6.4.4特别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结合冰雪灾害危害程度,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6.5扩大响应

如果冰雪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我区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冰雪灾害已经波及到我区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6.6应急联动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与驻区各大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7社会动员

冰雪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各街道办事处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6.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分析论证,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议,报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

7.1信息发布

冰雪灾害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在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冰雪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一般冰雪灾害信息由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冰雪灾害信息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发布。

7.2舆情引导

冰雪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恢复与重建

8.1善后处置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灾害后社会救助工作,指导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做好政策内的社会救助工作。

8.3总结评估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组织对冰雪灾害的影响、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报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4恢复重建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应急保障

9.1队伍保障

应急处置队伍包括依托公安交警消防队伍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冰雪灾害等级处置措施的相关程序进行指挥和调度,参与救援。

9.2物资保障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

融雪剂由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公开招标、统筹配给的方式供给,保障清雪工作顺利进行。

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区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区防汛(清雪)办及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交通保障

市北交警大队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冰雪灾害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市北交警大队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治安保障

公安市北分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卫生保障

区卫健局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区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7技术保障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利用已有固定电话、移动通信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9.8生活保障

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灾队伍、人数情况,组织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经费保障

处置冰雪灾害所需各项经费,由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区审计局做好应急保障资金的监管工作。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宣教培训和演练

10.1宣教培训

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演练

区防汛(清雪)办负责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

12.2预案修订

区防汛(清雪)办应结合机构调整、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行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市北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青北政办发〔20xx〕6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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