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

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2024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律师

本月以来我们为大家剖析讲解最多的问题就是有关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律师基本介绍,可见为此困惑的不仅您一人,那么,律律今天要为大家分享的内容依旧专业和全面,也希望本篇文章能给您带去帮助。

上海谭凯律师、王金妮律师、林长宇律师、杨芳律师、王婷婷律师婚姻律师比较知名。

1、谭凯律师 谭凯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从事法律工作11年,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小企业法律顾问。

谭凯律师办案专业高效、勤勉谨慎,成功办理众多诉讼案件与非诉项目,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法律顾问、股权并购、风险防范、尽职调查。

2、王金妮律师王金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房产、经济合同纠纷专业律师,上海籍,硕士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执业专长,在婚姻家庭、房产、经济合同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

3、林长宇律师林长宇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婚姻法、继承法等民商法领域的研究及实践,擅长:婚姻纠纷、离婚析产、遗产分割、房产纠纷等业务,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

4、杨芳律师杨芳律师是华荣律师事务所团队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法学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从事法律工作10余年。

杨芳律师带领团队,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服务于每一位当事人。

5、王婷婷律师王婷婷律师专办婚姻案件,离婚案件,办理了很多复杂重大的离婚财产案件。

王婷婷律师担任广州电视台《法治时空》《律战行动》等多栏目专家点评律师,专门做婚姻法的普法节目,也是上海电视台婚姻家事首席律师,在上海知名度比较高。

上海婚恋隆安、盈科、成金田和大成律师事务所都不错。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法院诉讼的离婚纠纷数量也在逐年增加。

受市场影响,房产价值日益增加,使得房产分割成为离婚纠纷中的焦点之一。

婚前一方投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如无特殊情况,一般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产权归登记人所有。

投资方因特殊原因,如不具备购房条件,以对方名义购房的,产权属于夫妻双方,而非产权登记方。

前一方付房子首付,向银行贷款。

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婚后房屋产权一般归登记方所有。

但对于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必须对非登记方进行补偿,未还的贷款是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父母一方全资购买。

房屋登记在投资人子女名下——无论房屋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产权都属于投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房屋登记在对方子女或双方名下——不归登记方所有。

除非有书面协议或声明证明该出资为赠与一方亲生子女,否则视为赠与夫妻双方,属于夫妻双方。

离婚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关于感情破裂、财产属性、分割比例等争议还是很多的,不同的法院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

成都市有很多知名的律师。

以下是一些在当地受到广泛认可的律师:1. 张洪伟(Zhang Hongwei):张洪伟律师在企业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房地产和金融领域有丰富的经验。

他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四川省律师协会的理事。

2. 黄瑞华(Huang Ruihua):黄瑞华律师擅长处理民事诉讼、合同纠纷和知识产权事务。

他在成都市律师协会担任职务,并在多个法律领域发表了研究成果。

3. 李伟(Li Wei):李伟律师在诉讼仲裁、房地产和金融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他擅长处理复杂的民事、经济和刑事诉讼案件。

4. 刘静(Liu Jing):刘静律师在公司法、合同法和劳动法领域有很高的造诣。

她的服务涵盖企业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等方面。

5. 周浩(Zhou Hao):周浩律师在房地产法、公司法和破产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

他的服务包括房地产交易、公司设立和重组以及破产事务等。

这些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领域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

建议您根据自己的需求,在选择律师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了解。

同时,请谨慎对待未经核实的信息。

成都婚姻房产纠纷律师的基本含义 协议离婚 离婚手续 办理流程: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 结婚证 收回。

并向当事人发放 离婚证 。

成都 婚姻法 律师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我国婚姻 法规 定的无效婚姻具有溯及既往的能力,一经宣告无效,就至始至终无效。

但婚姻法是人性化的法,针对过去的事不会惩罚,只是妥善安置。

无效婚姻期间不存在夫妻权利义务,所生子女按婚生子女规定,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割,需要强调的是,婚姻法为了保护无辜者不受侵害,重婚导致 婚姻无效 的 财产分割 不能损害其前段合法婚姻的另一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成都婚姻房产纠纷律师该如何处理 如A和B存在合法婚姻,B和C重婚婚姻无效,B和C的财产分割不能损害A的财产权益。

法律参考如下:《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 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 可撤销婚姻 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成都婚姻房产纠纷律师其他内容 但有 证据 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 婚姻家庭 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 婚姻继承 领域方面法律、法规, 代理 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 法律咨询 、指导;婚姻关系存续资产安排、 债权债务 的处理、公司资产的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婚外情 、重婚、财产损害纠纷、离 婚后财产 纠纷、 分家析产 、 继承 等涉及婚姻家庭方面法律问题的解决。

婚姻法 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带领的由婚姻家事法律专家、资深律师、国内外各高校政法精英、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等人员组成的精英律师服务团队,在重大 离婚律师 服务项目中,用集体的智慧为客户重大离婚项目提供多重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意见,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深受委托人的信赖。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律师的相关讲解,遇到法律问题不去面对,咨询专业的律师,最终所带来的困扰是难以逆转的。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法律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打赏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2024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律师》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2024gyhyjtjfdls.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