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那么离婚后财产纠纷 指导案例又会给各位网友带来什么严重的问题呢?今天就由小编白白带着大家来一探究竟吧。
观察: 周四区域活动时,小朋友都在全神贯注的玩着,有的在语言区看书,有的在建构玩积木.....只听见“哇"的一声,随着哭声,我连忙跑过去,只见张雨菲细皮嫩肉的小手上有一道被指甲抓过的划痕。
我问是谁干的,旁边的小朋友七嘴八舌的告诉我是田楚玉!"看到这一幕,我特生气:“你为什么要欺负张雨菲啊?”田楚玉红着脸,想说什么,但又没说出来。
我又继续道:“你是个男孩子,男孩子应该保护女孩子,怎么能欺负女孩子呢?"“”欺负女孩子的人,以后大家都不喜欢跟你玩了”其他小朋友也在旁边附和着。
然后,就见田楚玉默默的去看另外的绘本书了。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张雨菲看的那本书,有一页不知道什么时候撕开了,田楚玉看见了,想把书拿去用双面胶粘好。
分析: 在案例中,面对田楚玉和张雨菲之间的冲突,我首先想到的是出了什么事?怎样迅速解决这件事?而没有考虑到这一行为后面深层次的原因,没有利用这一机会引导。
反思与策略: 对于幼儿间发生的冲突、教师要给予关注和重视,并要采取正确的 ,要学会客观的看待孩子之间的冲突,不能简单粗暴的解决了事。
孩子发生冲突固然破坏了教学秩序和游戏规则,给老师增加了负担,但孩子间的冲突也是他们在集体生活中学习交往,学习如何待人接物的一种方式。
教师要正确地看待冲突,并因人因事地处理好幼儿的冲突,才能保证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宙斯盾案例: 【案例简述】:美国宙斯盾军舰使用相控阵雷达系统来进行多目标探测,多目标跟踪;同时监控400个目标,自动跟踪100个目标,最后导弹集中力量攻击16个危险目标。
关键词:监控,跟踪,集中力量攻击 分析: 宙斯盾军舰雷达工作包含了从监控-跟踪-攻击三个阶段;我们说宙斯盾案例是目标细分法的运用。
雷达同时监控400个目标是看的见的,处于统一水平面,这是横向的运用,而确定好100个目标后需要数量级的观察,跟踪,该阶段是纵向运用,再挑选16个重点危险目标进行攻击。
关键词:400 100 16 400个目标是一个大的整体,100个则是从400个里面筛选出来的,16个则是在我们进行跟踪后的攻击对象,从400→100→16,数量越来越小,我们说越小越能聚焦,所以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聚焦的过程。
关键词:聚焦=把大目标缩小=单爆一个个小目标=解决目标 【问题1】:宙斯盾案例和艾维案例是否一致? 宙斯盾案例:雷达自动监测400个目标,在400个里面选100个进行多目标跟踪,最后选择16个最危险的目标重点攻击,前面运用了目标细分,而在最后阶段,对重点攻击对象,则是单爆的运用。
艾维案例:艾维做事法是典型的目标细分+单爆在工作中的运用,先集中精力完成第一个主要任务,完成后次要任务提升为主要任务,而这里又有提问思维模式的影子,提问思维模式说先抓主要问题,主要问题解决完,次要问题上升为主要问题 我认为宙斯盾案例和艾维案例,又或者是提问思维模式,其本质都是一样的,抓住主要问题做单爆,就如老大说的“三大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问题2】单爆是数量级的执行,而纵向细分是完成一定数量级的新目标,这二者是一个意思吗? 学长认为:单点爆破思维侧重于战略方向的制定,决定了咱们的发力方向,而纵向目标细分,偏向于规划行动的具体步骤。
为了更好的理解,我自己做一个很简单的示范:比如我今天完成学习宙斯盾案例,我并不清楚自己要学习多少遍才可以学会,或者是有点领悟,但是老大说了“没有数量级打底,洗洗睡吧”,OK,这里就从思想上,从战略上确定了今晚要单爆这篇案例;OK,明确了战略上要单爆才能学懂,那么现在为了要真正的开始学习这篇案例,我开始制定第一遍的学习,太快了,没怎么听明白,马上制定第二遍,还是不清楚整篇案例的意思,马上开始第三遍,在一遍一遍到第7遍的时候,开始明白了。
这就是纵向目标细分的运用,也是数量级,但是此数量级非彼数量级,纵向目标细分的数量级更偏向实战,一遍一遍的累加而成。
【销售运用】:如何运用宙斯盾原理来破解销售困境? 背景:小C做金融理财产品,拜访1400个客户成交3单,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开单? 1400才成交3单,转化率如此低,本质是什么?本质是信任,开单=人情做透+利益驱动,如何运用宙斯盾: 第一阶段监控400个目标=拜访1400个客户 第二阶段跟踪100个目标=挑选300个继续跟进 第三阶段攻击16个危险目标=集中力量进攻最具潜力的客户 从销售上来看第一阶段,我们要有数量级的客户,拜访过程中需写写画画,如果没有该阶段的写写画画,第二阶段就不能发力;第二阶段,对300个客户进行跟进,是数量级的拜访阶段,也是做人情的阶段,因为信任不到位,就不能开单,所有的销售动作都要围绕本质来进行;第三阶段就是进攻最有潜力的客户,人情做了,和客户也成为好朋友了,该成交了。
我们运用三大思维模式对该销售困境制定战略,分为三个阶段,又用了三大思维模式制定了各个阶段的战术,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第一次和客户见面,介绍完自己,客户知道我们是做什么的,那就行了,接下里就是做人情,交朋友的阶段。
关键词:做销售=人情做透+利益驱动=三大思维模式+写写画画+找客户需求+人情做透四招(含麦凯)+提供增值服务+数量级拜访 【一句话总结】:面对众多目标,善于抓住最主要的目标做单爆 C、今日总结 【我学会了什么】 该案例从老大的想法上分析,除了要明白用目标细分法来分解一个大问题,更要知道如何抓住最主要的问题;其次整个案例里面最应该学习的就是老大如何运用三大思维模式做分析,他是怎么想到的,我怎么想不到。
最后做销售的过程中,做好写写画画,和客户接触一定要说客户的利益述求,不然怎么和客户做朋友。
【我要怎么做】 不管是工作上,还是学习上,对于每次的课程,先通篇学习一遍,再一个一个进行学习,熟悉,单爆,争取做到“少就是多,慢就是快”,每天晚上的学习务必先完成今天最重要的任务,也就是三大的学习; 对于老大分析案例的过程,其实现在自己还处于雾里看花的状态,但是我能做到的就是堆积数量级,今天看不会,明天继续看,自己看不会,请教别人看;最后,销售给客户提供利益述求,我的生活中是否也会用到呢?这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多站在别人的角度来看问题,不要太自私了。
小摆,今天学习很棒,对于一个问题思考不清楚就去市调吧,,向身边高手学习,尽最大努力搞明白。
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扩展资料:相关案例:原告李某与被告马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李某与马某原系夫妻关系,2016年8月2日经法院调解离婚,但未对财产进行分割。
2017年3月4日,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共同存款3万元。
马某辩称,该款已取出还了赌债。
法院认为,3万元系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马某将3万元用于偿还非法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故李某分割该3万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故判决被告马某给付原告李某1.5万元及相关利息。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及《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本精神,就是依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尽量不判、少判夫妻共同债务。
而依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就要明确非夫妻共同债务范围。
根据婚姻法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包括个人债务、虚构债务和非法债务,只有剔除这三类债务,才能切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债务个人之间在事实和法律上是否需要推定,可将个人债务区分为纯正的个人债务和不纯正的个人债务。
所谓纯正的个人债务,主要有两种情形:个人婚前债务和夫妻分别财产制情况下的个人债务,这两种情形下债务的产生与配偶没有法律关系,无需进行法律推理。
个人婚前债务产生于婚前,仅限于债务人本人以个人财产偿还,责任财产范围不能及于另一方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另一方的份额。
夫妻分别财产制下的个人债务,依约定时间和内容的不同,又分三种情况:婚前约定分别财产制,则全部为个人债务;婚后约定完全各自所有的,约定后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约定前的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后约定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则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判断。
所谓不纯正的个人债务即第三人明知的单方债务,主要是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因法律规定、当事人的举证等原因,未能在具体案件中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被推定为个人债务。
具体又包括五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债权人明知双方约定。
第二种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制,举债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由其本人负担。
第三种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制,债权人有理由相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该债务由单方签订且债权人未完成举证。
第四种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制,债权人有理由相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未签字一方完成举证证实与该债务无关。
第五种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制,债权人有理由相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超出家事代理权范围,系表见代理,事后未获得另一方追认。
虚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何谓虚构债务,未见有法律、司法解释对其作明确规定。
根据债的一般原理,债的产生原因有合同、侵权行为、单方允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法定等。
在婚姻家庭领域,债务产生的最为常见的原因是合同、侵权和法定,合同之债如借贷,侵权之债如交通事故,法定之债如抚养、赡养等。
司法实践中,侵权或法定导致的夫妻共同债务绝大多数都会通过诉讼确定,当事人恶意串通进行虚构的可能性极小;易引发虚构是合同,尤其是虚假借贷。
因虚构债务没有任何事实根据,故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虚构债务具有一定的违法性,应受到民事程序制裁或刑事责任的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中,雷某某通过ATM转账及卡取方式,将夫妻共同财产19万余元转至案外人名下,后在离婚诉讼中对钱款去向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认定雷某某所谓19万余元系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是虚构债务行为,从而依照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决定对雷某某少分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发布的张某等诉颜某彬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亦认定张某诉颜某彬、颜某广诉颜某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中分别存在颜某彬串通颜某广、张某虚构债务的情形,故判决驳回颜某广、张某的诉讼请求;同时决定对颜某彬罚款2万元,对张某、颜某广各罚款1万元;对颜某彬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予以少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刑法第307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勾结,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配偶的合法权益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通则第84条第一款规定:“债是按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非法债务本身就违反了这一规定,根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债”。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非法债务主要是赌债、毒债、嫖资、行受贿款等,此类债务往往通过借条、借据等形式出现,以民事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等形式予以合法化。
为了严厉惩处此类非法债务行为,在刑事审判中可以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采取没收等刑法处罚措施,在民事审判中亦根据《补充规定》,一律不予支持当事人的相关诉讼请求。
为落实《补充规定》,《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对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夫妻一方举债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向其出借款项,不予法律保护;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后用于个人违法犯罪活动,举债人就该债务主张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亦不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明确非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依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参考资料来源:-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一方炒股获得的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了,则这一方炒股所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论另一方是否知情,是否同意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为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一方炒股获得的收益并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而是用于这一方自己挥霍了,则一方因炒股欠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老公欠钱被起诉妻子是否会受牵连老公欠钱被起诉妻子是否会受牵连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如下:1、老公欠钱被起诉的,如果欠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妻子就会被牵连;2、如果欠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则不会受到牵连,只能找老公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些财产所承担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负债;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分享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负债;5、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所负的债务;7、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8、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一方欠钱被起诉另一方是否有责任夫妻一方欠钱被起诉另一方是否有责任取决于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一方被起诉了,另一方也有责任共同偿还债务;如果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则欠债一方被起诉的,另一方没有任何责任。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指下列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 指导案例的全部内容,小编律律在这里提醒大家,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应积极的思考解决办法,最大程度的避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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