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那么离婚纠纷可以不处理财产吗又会给各位网友带来什么严重的问题呢?今天就由小编花花带着大家来一探究竟吧。
离婚财产可以不分割。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
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是否分割主要看当事人意愿,可以约定不分割。
我国婚姻法有规定,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 案件未对财产进行处置是否可以进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 夫妻共同财产 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本条中离婚包括 协议离婚 和 诉讼离婚 两种形式,就协议离婚而言,该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在 夫妻财产 分割协议中是没有涉及、还是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中当事人反悔,均不影响当事人提起 诉讼 权利主张。
至于该财产是否真正“未涉及”或应否受到法律保护只是案件争议受理后所要解决的问题。
就诉讼离婚而言,当事人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诉讼,意味着其所主张的争议财产在人民法院的 离婚判决书 或离婚调解书中未作过处理,应当是一个新的诉讼,否则,应按照申请再审的条件审查处理。
“确属离婚时未涉及”是案件实体审理的内容,其裁判结论应当是在区分不同权利保护的状况后依法作出。
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对于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 婚姻登记 机关对其往往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上的审查, 财产分割 内容并未得到国家公权力的认可,不具有 强制执行 的效力,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可以提起诉讼。
登记离婚后又提起诉讼的情形主要包括: (1) 离婚协议 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当事人可以举出相关 证据 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该漏分的、未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
虽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具有法律意义的国家意志上的严格拘束力,但是对该财产处理部分具备的是合同意义上的拘束力,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3)一方对离婚协议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内容的情形。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经过审理,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应当维持该离婚协议的效力,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债务 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诉讼离婚后提起诉讼的情形主要包括: (1)诉讼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的; (3)当事人有协议特别约定对夫妻共同财产或部分 共同财产 不作分割的; (4)其他情形可以对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另案诉讼处理的,比如在离婚判决书中、调解书中表明某些财产可以另案再诉的情况。
在诉讼离婚时,有的是因证据的原因,法院没有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表明这些财产有证据后可以另案再诉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发现了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这些未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
有的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离婚案件进行拆分,对 离婚纠纷 中的身份关系的解除问题与财产分割问题分别作出判决。
关于离 婚后财产 纠纷法律适用的 诉讼时效 原则现解析如下: (1)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请求,属于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夫妻对其共同财产的共同所有权是绝对权利,只要没有因出现共有基础丧失或重大事由的情形而分割过就一直拥有共同的物权,不应当再规定诉讼时效。
离婚后,经审查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夫妻作为共有人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引起了夫妻共有法律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时,才会存在一方原来拥有的物权共有权受到侵害的情形。
双方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以另一方侵害自己对夫妻财产的共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才能依据解释(一)第31条的规定,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如果双方离婚后,该物权共有权没有实际发生变动,即没有被原夫妻共有人之外的其他人善意取得时,没有被 侵权行为 改变共有权属状态,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以分割夫妻财产的共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未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当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3)当事人依据《 婚姻法 》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生效。
如果离婚后依旧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完,这时候双方是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进行再次分割的,只要法院在调查后能确定这些财产的确可以分割就行,那么就需要当事人能够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共同财产到底分割完了没,并且还需要多了解相关的 法律知识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通常情况会对财产纠纷一并进行处理,不予处理的情况通常有两种:第一,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这种情况法院无法查实夫妻共同的数额,一般不会处理;第二,财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因为离婚只是夫妻之间的纠纷,不能涉及第三人,所以涉及他人的部分不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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