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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绍兴市婚姻纠纷有哪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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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后 房产纠纷律师 ,是怎样办理案件的 1、夫妻不离婚,可否请求分割共同房产? 《 婚姻法 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 共同财产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 债权人 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 或者造成 夫妻共同债务 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 扶养 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 医疗费用 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财产 原则上是共同共有,但书面协议分别所有的除外。

《 物权法 》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夫妻双方在共有的基础丧失(即离婚时),由于婚姻关系解除,当然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但是出现本条规定的“重大理由”时,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我国婚姻 财产分割 制度的重大突破,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不用以解除婚姻关系为代价,也可以在婚内直接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对弱势方权益的有力保护。

2、 婚前房产 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归谁?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 孳息 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物权法对于原物与孳息之间的关系及孳息的取得原则,自然孳息采用所有权主义及用益物权主义,法定孳息采用协商及交易习惯原则。

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的重要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 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

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次明确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3、承诺赠与对方房产,赠与方能否反悔?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 房产赠与 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现实生活中,恋爱中的男女为了取悦恋人,许诺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对方,而随着感情破裂而反悔,赠与方能否撤销赠与?《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 赠与合同 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也就是说,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一般情况下, 房屋赠与 都必须要到房屋变更登记以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变更登记,赠与方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婚内赠与,由于夫妻财产原则上为共同共有,司法解释将条件设定为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这在实践中应予以注意。

4、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在我们国家,儿女 结婚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结婚房非常普遍,房子是家庭的重要财产,有的父母倾其大半辈子积蓄为子女购买了一套房子。

按以前的规定,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不管是谁出的钱,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这些年来离婚率呈上升趋势,父母倾其所有给子女买的房,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 购房 的初衷和意愿,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对出资一方的父母来说很不公平。

这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很大争议。

《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次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这样即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在我国的离婚案件中,许多案件中都牵涉到房产的纠纷。

这是对当事人双方的利益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离婚后房屋应该如何分配,应该如何过户都需要相关 律师 根据相关的法律进行相应的办理,才可以解决这类事件的解决。

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方式有:1.调解,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2.仲裁,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依法作出裁决;3.诉讼,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离婚房产纠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2离婚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如下:1、离婚官司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费用;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4、离婚官司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打官司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离婚案件其他费用如下:1、法院诉讼受理费,不涉及财产或者财产总额低于20万的,一般收取50到200基础诉讼费;2、其他律师调查、调解等案件,按实际情况协商收费。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八条 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一般离婚请律师费用需要根据案件是否涉及财产来确定,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可以采用计件收费,根据 指导价规定,无财产争议的普通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在6千元-10万元之间协商收取。

涉及财产的可以采用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般律师费是根据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的,但需要依据 指导价标准。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法律依据: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 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以上就是关于绍兴市婚姻纠纷有哪些律师的全部内容,小编白白在这里提醒大家,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应积极的思考解决办法,最大程度的避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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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2024绍兴市婚姻纠纷有哪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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