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补办证的流程是:申请、审查、发证。根据相关规定,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双方未办理结婚证的,一般需要按照程序,就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当场可以取得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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