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上这些材料当中,公司股东会关于股份转让的决议;公司新股东会关于公司修正案的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这三种文件,如果有股东拒绝签字,就无法向市场监督部门提交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文件,就无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股权转让后需要修订并变更公司的章程,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和股东变更登记。市场监督部门会要求提供全体股东签字的股东决议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如果有股东不配合,不在股东决议上签字,也不去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就会影响受让股权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2、3个工作日后去工商局提交资料,填写变更表、所有权转让协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字,盖章的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根据企业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规定,变更股权登记时需要提供股权转让协议或合同;公司股东会关于股份转让的决议;公司的新股东会关于公司修正案的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重新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的正、副本、IC卡;新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办理人员的委托书以及身份证明、新旧股东现场或线上签字。
从公司章程的变更程序上来看,对公司章程的变更不是随意可变更的。它必须依据法定的权限,按照法定的步骤,在法定的事由下,才能变更。因此公司章程的自治性体现为其不可任意变更。公司章程的变更一般只有在《公司法》或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公司自身情况发生变化,与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不符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变更公司章程的这三种情况下才可变更,并且变更必须遵循不违法原则、不损害股东利益的原则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如果变更公司章程获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多数人的同意的话,还得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步:填写变更表格填写变更表格、股权转让协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并由股东签字,同时要加盖公司公章。公司章程修正案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股东可以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属于股份内部转让。内部转股时,不需要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直接转让即可。此时可以变更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证明股权转让的效力。
其中,变更了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决议都必须由公司全体股东签字盖章,而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必须注明股权的转让方和承接方,且由双方签字确认。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章程修订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注册地址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注册地址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一般情况下,若公司章程规定了股权退出条款,某位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就应该办理股权退出,但是如果该股东既不签股权转让协议,也不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怎么办?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但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就上述事项变更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新《公司章程》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
《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可以做出另外的规定,这些规定应当得到遵守。因此,有限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夫妻离婚导致的股东变更以及自然人股东去世时的股东资格继承等情况进行限制,并且可以规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以及如何行使该权利。只有当公司章程对此做出特别规定时,法律才会尊重股东的自主意愿,优先保障公司的整体利益,其他股东才能通过章程限制接受方获取股东身份。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特别规定必须在事前就在公司章程中进行,并且不能通过临时修改章程的方式来限制股东变更的目的。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属于股东会;二是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须以股东会决议进行;三是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不得违背公司法的强制性条款。公司章程的制定由股东会通过后,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盖章,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章程的修改应遵循以下程序:首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并提出公司章程的修改草案;其次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其他股东;第三由股东会对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制作股东会决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股东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0元或1元”转让股权,尤其是对外转让,一般需要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相应决议,如果其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公司其他股东可以依照规定提起诉讼的,在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即使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也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及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有人认为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只要股权转让的行为未经过变更登记,原则上都应当认定股权转让不具有法律效力。事实上,工商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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