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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热门47篇)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1篇

供方:

需方:

第一条、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2篇

需方: ________(简称甲方)

供方: 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订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第二条价格条款

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市面最低零售价,甲方有权对价格提出质疑。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须在甲方采购前通知甲方。(乙方按阳光文具VIP客户打折,注: 除特价产品外)

第三条质量责任

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商品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收货时当场验收,核查质量无任何问题后签字确认。

第四条办公用品配送

1、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送货及售后服务(质保期按厂家质保执行。)

2、商品送到甲方后,由双方共同对数量进行清点,无误后需在甲方的配送单据上面由乙方指定的签收人签收。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季度用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预计一个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正规发票,甲方付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所需物品有货情况下一天之内供货,无货需进货情况下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5天之内备货完毕并供货,定制产品经双方协商确定供货时间后供货;

2、如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月应向乙方支付该季度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等非甲乙双方原因致使协议不能如期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同时双方友好协商积极应对和解决。

第七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一方如需终止协议,需提前________天告知对方。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盖章或签字)(盖章或签字)

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3篇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依照《_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根据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条例,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就橡塑保温材料供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价格:

本合同产品为:

产品品牌:

产品规格型号: 以实际订货单为准

产品供价: 元/立方米; (此价格含税金)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 乙方向甲方所供产品须符合

具备国家质检机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要求验收合格。(以上标准均指供货时的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规格型号一致。 第三条 交货条款:

1、 交货时间: 自甲方下订单后,7天内发货

2、 交货方式: 由甲方协调货运

3、 乙方应随货提供以下文件,用于甲方进行检验、验收的依据(不权限于以下文件)

1)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货物出厂合格证明书;

2) 货物出厂检验报告、检测报告;

3) 其它相关资料。

4、 交货期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第四条 验收条款:

1、 验收方式:由甲方对产品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书面确认;七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默认合格。

2、验收结果确认方式:根据国家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以国家行业机构检验结果为准。

3、乙方就验收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检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第五条 计量方法:

1、板材、管材以实际长度为准,具体以 材料立方数结算。

2、是否允许合理损耗:

第六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 。

2、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不回收 。

3、包装应保证完好无损,包装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运输条款: 发货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供货周期:

供货期: 4 天至 7 天(特殊规格型号 材料由甲乙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结款方式:

1、本合同以:银行现汇或银行承兑形式结算。(银行承兑不能超货款的 )

2、结算单价按合同所列单价,甲方下订单给乙方,预付 货款,发货前付清剩余 货款方能发货,乙方开据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条 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订单,按标准、按时、按量将产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若产品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时,乙方负责在15日内协调解决。乙方须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及包装不当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加工、装车,提交所需的资料。

3)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时(包装外观不低于乙方同类产品要求),乙方应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义务:

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合同文本及与合同相关的资料文件、往来信函等转予执行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在合同工期内无法履行合同内条款时,应提前与甲方书面沟通,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货款。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要延期付款的.,应与乙方及时书面沟通,否则视同违约。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乙方自身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安排不当等情形不列此范围内。

2、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 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原因。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合同才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税费的承担

甲方承担 的税金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4篇

甲方:________住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具体联系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住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具体联系人:_______

甲方、乙方为共同完成皮毛服装原料的购买和成品服装的销售事宜,双方依据《_民法典》及_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购销

具体内容:服装原料的购买和服装成品的出口销售

第二条购销形式

1.甲方负责出资600万人民币,供乙方购买服装原料:狐狸皮、水貂皮等。乙方与原料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须经甲方的审核和确认。

2.乙方负需要对服装原料进行加工,制成成品服装,在此环节甲方出资400万人民币作为乙方的加工流动资金。

3.乙方待服装加工完成后,委托甲方办理出口销售事宜。委托事项具体详见双方签订的委托出口代理协议。

4.为了保证此购销合同将来债权债务的实现,乙方愿将坐落于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号厂房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抵押给甲方,具体内容详见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

第三条时间

此购销合同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预计完成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双方主要义务

1.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购销项目进行出资;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购买服装原料,并对服装原料进行加工,保证符合出口要求,并按照约定及时供给甲方,以便出口。

3.乙方需和甲方签署《抵押合同》,并及时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

第五条工作配合和资料保密

1.双方应当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在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完成此次购销事项。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资金和技术力量参加购销项目,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共同解决合作中发生问题。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都已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2.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在本协议之外的任何不当用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六条

给付每批服装出口完成后,买方会将款项打到甲方账户上。甲方按照每美元收益为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代理费,剩余部分打到乙方指定账户。具体约定,详见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或生产,造成购销事项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总额的违约金;造成合作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和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5篇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

三、交提货地点: 。

四、运输费用负担: 。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

七、产品价格随行就市。产品价格如发生变动时按(调价协议)执行;

八、供方应严格按需方要的产品、数量及时发货,供方接到需方供货通知 天需到货。

九、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十、违约责任:按《_合同法》执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6篇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

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

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

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

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

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

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7篇

华平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立新毛巾厂(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产发展,满足人民需要,协调工商之间的产销关系,经双方协商,仃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格守: 上表所列各项,如双方遇到实际困难时,可在各档花色品种、数量的百分之十范围内予以调剂。如需要大量变更时,必须取得对方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产品的规格、质量和技术标准,按部颁标准执行。检验方法,以乙方自检为主。甲方在流通过程中,如发现规格、质量不符,应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应予协助;如发现数量不符,由双方共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分析情况,明确责任,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三、产品出厂价格,按县物委统一规定价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统一调整价格时,则按国家统一调整的价格执行。

四、产品的包装标准,按统一规定的针织品包装标准进行箱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

五、产品的包装纸和宝塔线,由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提出按季分期需要计划,甲方应保证供应,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甲方未按计划供应,乙方不负延期交货的责任。

六、乙方应保证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按季分期交货,按季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可在百分之五的范围内欠交或超交。乙方在完成合同规定的数量、花色品种的前提下,超计划生产部分,均由甲方收购。乙方试制新产品,甲方应负责试销;适应市场需要的,乙方可按双方协商的确定数及时投产。

七、货款结算,甲方应在乙方送货验收后,从货到验收日起三天内付款。如遇假日顺延。

八、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应负下列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如甲方同意收货的,则按质论价;如需大量变更花色品种,则须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否则应偿付甲方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罚金。

2.产品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少交,而甲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并承担延期交货的罚金。如不能交货而需要撤销合同的,则应偿付甲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百分之二十的罚金。

3.甲方验收时,发现产品外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由于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每延期交货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五的罚金。

5.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内,乙方应及时处理。万一发生天灾人祸等意外事故,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甲方未履行合同,应负下列经济责任:

1.中途变更产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质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否则应偿付乙方以变更部分货款总值或包装价值百分之五的罚金。

2.中途撤销合同,应偿付乙方以撤销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二十的罚金。

3.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款总额百分之五的罚金。

4.根据双方联系的供货日期,无故拒绝接货,应偿付乙方该批货款总值每天万分之五的罚金。

5.产品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短缺、残损等责任事故,应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索赔,乙方亦予协助交涉。

十、上述应该偿付的罚金,其金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合同部分的货款总值。应该偿付的违约罚金,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结算办法拨付,否则按延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抵冲。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杭拒或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经仲裁机关查实证明,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以上各条经双方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付印签证后生效,至合同任务完成时终止。如有未尽事宜,则可由双方商定补充,并报签证机关备案。

十三、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七份,分送各有关部门存查。

甲方乙方签证机关

单位:华平县百货

单位:立新毛巾厂

公司(公章)

(公章)

代表:陈自南

代表:金一梅

地址:华平镇中山

地址:华平镇淮海行政管理所

人行华开户银行:人行华

签约日期:年月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8篇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就买卖交易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规格及型号、数量、金额:

产 品 名 称

规 格 及 型 号

二、结算方式:

三、交货时间:

四、交货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五、产品验收地点、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质量与技术标准:所供货品均为原厂正品.

以符合货物说明书的相关说明为准

产品包装:

(1) 有原厂商包装的,按原厂商标准;

在卖方交付货物时,买方应立即对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应当签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买方可以拒收,但应即时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拒收的理由,若无正当理由又拒绝签收的,买方应当承担货物送至双方约定收货地址后的一切风险。买方应自货物运到之日起 3 日内,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有异议的,应自货物运到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验收不合格的,买方还应在提出书面异议后 3 日内向卖方提供有关技术部门的检测报告。卖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在货物交付后 3 日内,买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虽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但未在约定期限内提供上述检测报告的,视为货物通过验收。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六、保修期和售后服务

(1) 卖方向买方提供生产厂家承诺的保修服务,保修期以保修卡注明的为准。

(2) 如买方在生产保修卡规定之外另行加购额外保修,应在本合同中进行约定。

七、所有权与风险转移

(1) 双方一致同意在买方支付全部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因买方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将货物收回,并不返还买方已付款项,买方必须承担因违约而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收回货物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等;如买方已将货物出售给第三方,则买方同意将其对第三方的债权转让给卖方。

(2) 货物的风险责任自卖方交承运人或买方提货之日起转移。

八、违约责任:

(1) 买方逾期付款的,每日须按逾期支付的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但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逾期支付的款项金额的5%。买方逾期30天仍未支付货款的,卖方可以收回已交付的全部货物并要求买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 由于此批货物是卖方专为买方而准备的,买方无故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货物的(包括买方中途退货),视为买方单方违约,应向卖方支付其拒绝接受部分(或中途退货部分)货款的 10%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卖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 买方在交货日期届满后未能安排接货,卖方有权选择停止发货或解除合同,卖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免除买方的赔偿责任。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卖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买方尚未结清应向卖方支付的款项的,卖方有权拒绝履行或解除本合同。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以上货品均含17%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二、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友好协商,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本合同无任何异议并同意取代买卖双方之间此前关于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做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

(以下无正文)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需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供方(乙方):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9篇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按甲方产品企业。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技术含量在有效期。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甲方技术标准不回收。

第五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仓库)。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进行检测,并由乙方随时抽检 复查,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后产品在市场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结算方式:现金 。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依照《民法典》规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买 方 卖 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10篇

甲方:___

住所:___

法定代表人:___

具体联系人:___

乙方:___

住所:___

法定代表人:___

具体联系人:___

甲方、乙方为共同完成皮毛服装原料的购买和成品服装的销售事宜,双方依据《_民法典》及_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购销具体内容:___服装原料的购买和服装成品的出口销售

第二条购销形式

1.甲方负责出资600万人民币,供乙方购买服装原料:___狐狸皮、水貂皮等。乙方与原料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须经甲方的审核和确认。

2.乙方负需要对服装原料进行加工,制成成品服装,在此环节甲方出资400万人民币作为乙方的加工流动资金。

3.乙方待服装加工完成后,委托甲方办理出口销售事宜。委托事项具体详见双方签订的委托出口代理协议。

4.为了保证此购销合同将来债权债务的实现,乙方愿将坐落于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号厂房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抵押给甲方,具体内容详见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

第三条时间

此购销合同的期限自年月日始,预计完成期限为年月日。

第四条双方主要义务

1.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购销项目进行出资;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购买服装原料,并对服装原料进行加工,保证符合出口要求,并按照约定及时供给甲方,以便出口。

3.乙方需和甲方签署《抵押合同》,并及时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

第五条工作配合和资料保密

1.双方应当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在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完成此次购销事项。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资金和技术力量参加购销项目,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共同解决合作中发生问题。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都已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2.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在本协议之外的任何不当用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六条给付

每批服装出口完成后,买方会将款项打到甲方账户上。甲方按照每美元收益为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代理费,剩余部分打到乙方指定账户。具体约定,详见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或生产,造成购销事项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总额的违约金;造成合作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和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授权代表(签章):___签约日期:___

乙方:___授权代表(签章):___签约日期:___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11篇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本合同供货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备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长期友好合作的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合作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自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项抵触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已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附件:在双方业务往来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订单、传真、图标、信函等相关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限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抵触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具体合同:双方可按照以下约定的第二条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

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订单为准,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合同/订单。

交货:乙方应按甲方合同/订单规定的时间如数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相应的运费。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照约定方式交货。

包装方式及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相应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验收:在乙方送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认的样品、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等进行验收。

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提供货物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当天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中提供非甲方。如乙方不能及时换货或补货的,依据以下第四条相关约定条款执行。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的承担

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要求等(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前需经严格检验。包装亦需符合甲方要求,以避免搬运、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出现异常。

质量事故:若乙方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直接经济损失、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的,经双方、技术监督部门或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责任的,则应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定价及支付方式

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及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严重不符合市场行情谋取暴利的,一经核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解除本合同。

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当地市场最低价。

支付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供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入账之后 天内支付相应款项。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

第六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动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甲乙双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

甲乙双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双方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披露,但事先需告知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

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必须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一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当事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

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将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甲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逾期交货:因乙方逾期交货而影响到甲方的业务,每逾期___天,乙方应按总货款

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截止日____天乙方仍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而乙方仍须立即付给甲方上述违约金,同时无条件退回甲方支付的所有合同款项。

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全部条款的约定,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追讨赔偿损失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交通费、误工费、调查费、诉讼费、鉴定费等。

违约通知: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应在____日内予以回复,如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违约方默认守约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的不可抗因素。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决定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第九条 廉洁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或提供回扣,已经发现并核实,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处以受损利益双倍金额的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成的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 个月内双方未发生任何业务往来,本合同自动终止;本合同除填写必须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等信息外,任何涂改、增加或删除的条款均无效。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份,_______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本合同供货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备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长期友好合作的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合作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自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项抵触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已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附件:在双方业务往来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订单、传真、图标、信函等相关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限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抵触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具体合同:双方可按照以下约定的第二条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

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订单为准,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合同/订单。

交货:乙方应按甲方合同/订单规定的时间如数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相应的运费。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照约定方式交货。

包装方式及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相应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验收:在乙方送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认的样品、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等进行验收。

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提供货物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当天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中提供非甲方。如乙方不能及时换货或补货的,依据以下第四条相关约定条款执行。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的承担

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要求等(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前需经严格检验。包装亦需符合甲方要求,以避免搬运、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出现异常。

质量事故:若乙方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直接经济损失、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的,经双方、技术监督部门或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责任的,则应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定价及支付方式

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及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严重不符合市场行情谋取暴利的,一经核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解除本合同。

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当地市场最低价。

支付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供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入账之后 天内支付相应款项。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

第六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动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甲乙双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

甲乙双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双方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披露,但事先需告知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

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必须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一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当事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

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将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甲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逾期交货:因乙方逾期交货而影响到甲方的业务,每逾期___天,乙方应按总货款

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截止日____天乙方仍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而乙方仍须立即付给甲方上述违约金,同时无条件退回甲方支付的所有合同款项。

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全部条款的约定,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追讨赔偿损失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交通费、误工费、调查费、诉讼费、鉴定费等。

违约通知: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应在____日内予以回复,如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违约方默认守约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的不可抗因素。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决定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第九条 廉洁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或提供回扣,已经发现并核实,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处以受损利益双倍金额的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成的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 个月内双方未发生任何业务往来,本合同自动终止;本合同除填写必须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等信息外,任何涂改、增加或删除的条款均无效。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份,_______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丙方(第三方):

年月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12篇

卖方:

买方:

兹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产品,经双方谈定买卖条件如下:

一、订货内容┌───┬─────┬────────────┬───┬───┬────┬────────┐

│序号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二、到货地点:

运输方式:( )送货上门 ( )代发货运

三、购销方式:( )现金销售 ( )赊销于 年 月 日前结清货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无特殊证明为壹个月,但已发的货,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货款结清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内不能付清货款,买方按货款总额的__一天支付违约金给卖方,同时不给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优惠政策。

六、买方收到货物的'____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卖方随货出库单(客户联和回执联)

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卖方,在此期限内买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视同买方收妥货物。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供货方: 购货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下栏由卖方发货时填写:

┌────────────┬────────────┬──────────────┐

│ 营业部 │ 财务部 │ 公司负责人 │

│业务人员: │审批: │审批: │

│部 长: │签收: ││

└────────────┴────────────┴──────────────┘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13篇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14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规范我校药品采购行为,保证学校医疗用药及时供应,保障师生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三证”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不得向需方提供假劣药等不合格药品。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

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

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

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

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8个月的药品;

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中规定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供方接到需方的购药计划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药品送到需方,送货及搬运费由供方承担。未按要求及时交货需方可终止供方送货另选供货公司。

七、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人员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八、药品采购价格:供方应对需方采购的药品清单进行标价,便于需方对批次采购的药品进行比价,且作为签订合同附件加盖供方红印留存备查,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如无特殊原因药品价格应按照供方提供的药物报价单进行,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对所采购的药品进行调价,供方需提供相应的证明并与需方进行协商。

九、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采购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

十、供需双方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严禁经销商在需方非法从事商业贿赂和药品促销活动。

十一、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一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由供方一份、需方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的采购业务供需双方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15篇

华平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者

立新毛巾厂(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产发展,满足人民需要,协调工商之间的产销关系,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格守: 上表所列各项,如双方遇到实际困难时,可在各档花色品种、数量的百分之十范围内予以调剂。如需要大量变更时,必须取得对方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产品的规格、质量和技术标准,按部颁标准执行。检验方法,以乙方自检为主。甲方在流通过程中,如发现规格、质量不符,应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应予协助;如发现数量不符,由双方共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分析情况,明确责任,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三、产品出厂价格,按县物委统一规定价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统一调整价格时,则按国家统一调整的价格执行。

四、产品的包装标准,按统一规定的针织品包装标准进行箱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

五、产品的包装纸和宝塔线,由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提出按季分期需要计划,甲方应保证供应,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甲方未按计划供应,乙方不负延期交货的责任。

六、乙方应保证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按季分期交货,按季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可在百分之五的范围内欠交或超交。乙方在完成合同规定的数量、花色品种的前提下,超计划生产部分,均由甲方收购。乙方试制新产品,甲方应负责试销;适应市场需要的,乙方可按双方协商的确定数及时投产。

七、货款结算,甲方应在乙方送货验收后,从货到验收日起三天内付款。如遇假日顺延。

八、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应负下列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如甲方同意收货的,则按质论价;如需大量变更花色品种,则须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否则应偿付甲方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罚金。

2、产品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少交,而甲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并承担延期交货的罚金。如不能交货而需要撤销合同的,则应偿付甲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百分之二十的`罚金。

3、甲方验收时,发现产品外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由于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每延期交货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五的罚金。

5、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内,乙方应及时处理。万一发生天灾人祸等意外事故,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甲方未履行合同,应负下列经济责任:

1、中途变更产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质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否则应偿付乙方以变更部分货款总值或包装价值百分之五的罚金。

2、中途撤销合同,应偿付乙方以撤销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二十的罚金。

3、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款总额百分之五的罚金。

4、根据双方联系的供货日期,无故拒绝接货,应偿付乙方该批货款总值每天万分之五的罚金。

5、产品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短缺、残损等责任事故,应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索赔,乙方亦予协助交涉。

十、上述应该偿付的罚金,其金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合同部分的货款总值。应该偿付的违约罚金,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结算办法拨付,否则按延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抵冲。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杭拒或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经仲裁机关查实证明,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以上各条经双方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付印签证后生效,至合同任务完成时终止。如有未尽事宜,则可由双方商定补充,并报签证机关备案。

十三、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七份,分送各有关部门存查。

甲方乙方签证机关

单位:华平县百货单位:立新毛巾厂

公司(公章)(公章)

代表:陈自南代表:金一梅

(私章)〔私章)华平镇工商

地址:华平镇中山地址:华平镇淮海行政管理所

街9号街21号(公章)

电话号码321 电话号码198

电报挂号8310 电报挂号8341

开户银行:人行华 开户银行:人行华

平县分平县分行行

银行帐号61328 银行帐号61187

签约日期:年月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16篇

总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________日期,以供方开单________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________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________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________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________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____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________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________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____________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________元以下,残损在________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________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________日至年月___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________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________日期和邮局戳记________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年月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需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17篇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七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六十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十日内作出答复,要在三十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二元以下、残损在五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二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18篇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第一条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劳保用品、等五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二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量,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三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四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第五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_钱货两清_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_托收承付_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六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第七条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1、款到发货;2、银行汇票;3、商业汇票。)

第八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19篇

购销合同样本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 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购销合同样本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应注明产品 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 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 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 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 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 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 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 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 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 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 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 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 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 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 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 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 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 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 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 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 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

(甲方如要 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 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 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 、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

(规定送 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 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 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 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 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 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 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 生 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 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20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在合约期内为甲方供应原材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

单位:(RMB)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原材料的合格率在95%~100%之间。每批成交的原材料的合格率在签订购销合同后抽签随机确认。不合格原材料的损失由承担

第三条、交付与验收

1、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为:乙方。

2、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签定合同起日,即年月日前。

3、因合同货物交付产生的运输费用由承担。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货物的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方式。

2、甲方必须于签定合同起日,即年月日前付清货款。

3、如果甲方采取分期付款,分期付清,以日为一期,首期应付全部货款的%,每期应付全部货款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45%。

2、乙方迟于交货期7天以上,每延长一天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当于货款1%的损失费(不超出合同总金额的100%)。甲方迟于付款期7天以上,每延长一天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当于货款1%的损失费(不超出合同总金额的100%)。

3、乙方迟于交货期32天以上,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相当于货款30%的损失费。甲方迟于付款期32天以上,乙方有权将合同货物从甲方处取回并向甲方索赔相当于货款30%的损失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产生之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当事人均有强制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中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履行完各自相应的责任后终止。

4、本合同未涉及到的部分,均按《合同法》、《广商ERP经营规则》有关条款为准。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对双方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21篇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一、根据《_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___年___月_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效力及于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有关购买和出售货物的所有协议(包括订单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二条供货方式

一、交(提)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详见附页,具体定量按乙方要求确定。

三、运输费用承付:全部运费由方承担。

四、所订的货物运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订单下达后的天内。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食品检验标准,应将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资料以及证件等随同商品货运单交付甲若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退货费用皆由乙方承担。

六、零售价的限制:_______

七、结算方式:_______

八、残次品处理方法:_______

九、退/换货:对于滞销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质量、外观、及小包装的原则下,可以在以下双方约定的期限提出退货给乙方或换取同等价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调换货物的运输将由双方协调解决,退货或调换货物的价格为甲方当时订单所确认的价格为准。

十、补货条款:

为保证商品供应,对甲方要求补货商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补货通知后,审核合同章、签约人后、在双方约定条件下按时按量补货给甲方。

补货通知形式:_______

到货期限:_______

十一、补充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

4、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根据各企业情况不同,自己拟定):《购销商品确认单》、《双方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22篇

本合同适应作为各种家电如:电视、空调、洗衣机、冰箱等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规格、型号、牌号、商标

产 地或厂家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计量单位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2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为产品制造商(下称原厂商)制定的质量技术标准。买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产品能满足买方对产品的要求。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

(2)没有原厂包装的,按卖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

2、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现款。

4、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________%)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

3、乙方负责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

甲乙双方应对设备共同验收,随设备箱内所提供装箱单作为验收的标准件,乙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生产厂家的规定,则视为乙方交货完成。

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

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________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________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五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以传真形式签字盖章后文件同样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24篇

甲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_组团内_________楼房____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_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_________%。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_________/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_________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25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编号:

一、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总价包括设备成本、包装、运输、上下力、安装调试、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起预付总合同款的%,调试验收完毕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款的%。

二、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技术规范要求:

1、设备清单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单列明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为甲方制作厨房设备。

3、乙方制作的厨房设备用料必须按合同中规定的规格、产地质量、技术标准等制作。

三、运输: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将甲方订购的厨房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负责卸货及就位。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规章制度,并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

四、供货质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供货质量:

(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设备(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所有费用。

2、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

五、安装调试:

1、甲方委托乙方对定制的厨具及订购配套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另计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将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乙方须保证将优质全新的产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须派负责人(技术人员)对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厨房设备进行规格、型号和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乙方开始安装。

4、乙方的安装调试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工程验收:

(1)甲方在乙方产品安装、调试结束后五日内,必须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如有异议须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在五日内作出书面应答,逾期视为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七、双方责任:

1、供方的责任:

(1)从设备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须安排壹名技术全面的工程人员,进驻甲方现场壹周,负责厨房设备调试及保养,以保证设备达到的运行状况,乙方驻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逾期交货的,按合同总价的5%每天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维护的条件下,产品保修十二个月(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易损件及人为造成的损坏不属保修范围。

(4)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损坏,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赶到维修现场进行维修,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证长期为甲方优惠供应零配件及易损件,协助甲方维护好该设备。

6)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规格、质量、材料未达到合同要求,影响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权力。

2、需方的责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装过程中,提出的关于影响安装的问题,需要需方解决的,需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法。

(2)需方必须按供方提供的水、电、气位接驳图将管线接驳口预留在离设备壹米范围之内。

八、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辖区内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26篇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铁矿粉

技术指标:Fe 64。5%(最小)

水份: 10%(最大)

二、交货期:款到交货。

三、数量:5000吨(+/-10%)

四、交货地点:卖方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____吨,开票干基单价(_____+10%)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品位高于65%,按1%以10元/吨的比例奖励,低于64。5,按每1%以10吨的比例惩罚,如品位低于63。5%,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27篇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大连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杨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就 项目购销“酚醛复合风管辅材”产品,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本次采购合计:

二、运输: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运输方式: 1、甲方自担: 2、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运输,;到达地点 ;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补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其他方式:

三、包装:乙方提供符合产品运输方式的包装。

四、验收 :

1、验收的内容包括数量和质量验收;

2、甲方自提时,应对产品的数量、质量即时检查验收,有异议必须向乙方有关负责人当面提出并作出书同记录,对因甲方搬运不当或甲方提货离开后提出的对产品数量、质量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

3、办托运或净化地为甲方所在地的,甲方应在货到之日验收数量,并将验收单交乙方;甲方收到产品之日起3日内将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数量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因供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4、乙方收到甲方对数量、质量的书面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甲方因使用、运输、保管、保养、自行安装不善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五、风险承担:

1、甲方自提的,产品毁操作、灭失的风险自产品装上甲方运输工具时由甲方承担;

2、代办托动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按国家法律规定的方式承;

3、采用送货方式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收到产品时前由乙方承担;甲方除供方违约责外无故拒绝接收产品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拒纸接收时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款到乙方帐户上7个工作日货到工地;

2、所有款项付全乙方指定帐户,本价格含普通税金; 七、合同的变更:

1、合同生效后,甲方如要求变更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由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生产,则甲方不得要求变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要求变更交货地点的,收货人应在乙方发货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如货物已交运,则合同不得变更。

3、合同签订后履行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如乙方原材料上涨超过10%乙方要求与甲方协商合同价格的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时乙方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乙方可以选择将货物拖回并由甲

方承担往返运费和总货款5%的违约金;乙方也可以卸货并由甲方按日以不能付款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闷 协商不成的,因货款所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纠纷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特别约定:

双方就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均可委托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终以_唯一认定检测机构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为准。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28篇

供方:四川天融无纺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眉山市彭山县成眉工业集中发展区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

1.甲方生产的PP纺粘无纺布,克重12——200克不等,颜色按照乙方具体的订货计划执行;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或以乙方布样为准。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单价、金额及结算方式:

1、产品的数量:年度需求约:

2、价格、金额:参考价格为:/吨,合计总金额:万元(价格随行就市,具体结算价格及金额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3、结算方式:每月乙双方对账确认上月的总发货量及金额,乙方在对账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对账确认的货款给甲方。

4、其他约定: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甲方按照乙方的订单日期进行生产、交货。

2.甲方负责汽运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但仅限成都028区域以内),若要长途运输则由甲方送货到成都的货运部,长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其他约定:

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乙方在收货时需及时验货,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立即向甲方提出异议;乙方有权拒收不符合乙方订单要求的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超过三天未通知甲方的,视为产品合乎乙方要求,乙方须按约定付款。

2.乙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向甲方提出质量异议。 3.甲方在接到乙方有关质量异议通知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订单后,若不能生产则必须在24小时内告诉乙方。否则,接受乙方订单却不能生产交货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货款5%的违约金以示赔偿(其他因不可抗拒力导致甲方停产,甲方及时告知乙方的可不受此条约束)。

2.甲方在未知照乙方并得到乙方谅解的情况下延期交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3%,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以补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甲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有不符合规定时,如果乙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退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4.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延期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日息)的三倍作为违约金按日赔付甲方,直至该款全部付清为止。

5.乙方下订单后,如果不想要该批无纺布时,必须在甲方未生产出来前通知甲方,取消订单。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按照订单购走该批产品,若无故拒绝收货的,应当赔偿甲方该批货物价值的20%作为违约金,以此补偿甲方因生产该批产品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等。

6.甲方按照乙方的订单生产完成后,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提货通知10日之内必须将货全部提走(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过的除外),否则,甲方将每日按照该批货物价值的3‰向乙方收取仓储保管费,且乙方必须在30日内全额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给甲方,则该批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若到时不付款,甲方将有权单方面处理该批货物,并按照该批货物价值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生产费用等损失。

7. 产品错发收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但乙方如错填收货地点或接货人导致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所有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证明或对方谅解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八条 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同具法律效力。

供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购货单位(乙方):___(公章/手印) 法定代表人:胡文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_________ 地址:彭山县成眉工业集中发展区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光华支行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户: 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29篇

甲方:超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商类别: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_______ 品牌_______ 在来来超市_______ 销售按报价单(折实 价)供货给甲方,每批商品最终以甲方有效订单为准;乙方须向甲方交 元(人民币 )做产品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从双方停止合作之日起,于_三包_期满后给予退还。

二、 须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A、 加盖工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B、 加盖工章的税务登记复印件一份。

C、 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总)代表证明或(总) 经销委托书。

三、甲、乙双方共同利益,在一切业务往来过程中,如有甲方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不合理要求时,乙方应予以拒绝并报以甲方有关领导;若乙方为达到目的包庇其行为和贿赂员工,使甲方员工获得私利或损坏了甲方的利益,一经查出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所有货款、单方中止合同权利,行业协会通报乙方不正当行为并送交政法部门处理。

四、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到甲方仓库。

五、商品数量由甲方根据销售情况以商品订单的形式确定后确定;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须在3天内向甲方发货,商品订货单是本合同组成部分。

六、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单经甲方确认后为准。乙方任何的价格更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项更改的要求,且在同等条件下不得高于其提供给阳山地区其它商场同类商品的价格,否则甲方有权按差额的10倍罚款。

七、乙方商品应符合《_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关赔偿由此给甲方消费者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甲方按双方(退换货协议)有权将滞销商品退给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出退货通知后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地拿回退货,否则甲方按退货金额收取5%场地占用费,逾期20天未撤走退货,甲方有权对该部分退货进行处理。

九、如乙方提供之商品属伪劣或其他严重不合格商品,售出后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被媒体批露消费者投诉或起诉工商技术监督卫生海关税收等部门查处),甲方将没收其货款或商品,且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签定合同时,甲方同时填写好《供应商结算卡》作为乙方送货及货款结算时身份证明,乙方按甲方有关结算卡的规定妥善保管。

十一、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商品:

1、假冒伪劣商品 2、临近保质期或低于保质期2—3月以下

3、包装不符合规定经过验收的商品,甲方保留对其质量提出异议的权力。

十二、如乙方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时,应出示单位证明,办妥有关手续后延缓一个月结清货款。

十三、甲、乙双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分别按照《工商购销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十四、结算时乙方不得让他人代开结算票据,票据与收款单位必须以签立合同时的名称相符,

否则甲方将拒付货款。

十五、乙方产品进入甲方商场后,三个月仍达不到销售额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有权清退乙

方商品,所收费用不返。

十六、其它事:乙方所供商品包退包换,所供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它周边商场价格;如有违规

现象,甲方视情节严重处以1000—20xx元罚款,直至拒付货款。如周边商场此供应商品有零售物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价格欺诈)。本合同涉及结算货币为人民币。乙方供价以报价单双方核实后为准。

十七、乙方向甲方集资以下费用:

进 场 费:_______________ 海报:_________________

开业条幅:_______________ 元旦:_________________

春 节:_______________ 中秋:_________________

五 一:_______________ 国庆:_________________

十八、结算方式:(本条方式如下几项只能选其中一项,用√表认可)

1、销7天结 □

2、购销15天结 □

3、购销月结□

4、货到付款 □

5、其它方式

十九、结款票据:

□普通发票

□增值_

□乙方收款收据

二十、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二十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30篇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31篇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32篇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_查询单_,一货一单,不要混列。_查询单_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_查询单_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_查询单_。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_供应发货单_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_商业部制定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33篇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根据《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2、付款时间与方式:

风险提示:质量标准

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采购合同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而不能直接写“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

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甲方于收到______产品______日内全额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货款。

乙方于货款入账_______日内提供甲方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交货方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乙方交付甲方_____产品。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交付甲方_______产品。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风险提示: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约定不明时,极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应在验收条款中详细列明货物的验收标准、验收手续及过程,还可选择约定验收结果的最终确认权人。同时还应详细列明货物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及以处理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4、质量标准:

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_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_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争议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34篇

甲方:

乙方:

乙方向甲方购买一批茶叶,为使交易顺利完成,经双方议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名称、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茶叶必须用大塑料外包,纸袋内包,外用纸箱或麻包袋装。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和运输费用负担, 年 月 日之前由茶场直接运往乙方公司所以地,运费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收货检验合格后,乙方公司须在收货1天以内能通过银行托付货款。

第五条:如双方任务一方,在正常情况下拒不交贷或拒付款者须以货款20%的罚金,迟交或迟付款,则每天罚万分之三的滞纳金,数量不足,按不足部分的货款计赔,仍按20%的比例赔偿;质量不合格,则重新酌价。

第六条:如遇特殊情况,则提前20天通知对方,并赔偿损失费10%。

第七条:合同争议事项,可经双方研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第八条: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35篇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为共同完成皮毛服装原料的购买和成品服装的销售事宜,双方依据《_合同法》及_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购销具体内容:服装原料的购买和服装成品的出口销售

第二条购销形式

1、甲方负责出资600万人民币,供乙方购买服装原料:狐狸皮、水貂皮等。乙方与原料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须经甲方的审核和确认。

2、乙方负需要对服装原料进行加工,制成成品服装,在此环节甲方出资400万人民币作为乙方的加工流动资金。

3、乙方待服装加工完成后,委托甲方办理出口销售事宜。委托事项具体详见双方签订的委托出口代理协议。

4、为了保证此购销合同将来债权债务的实现,乙方愿将坐落于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号厂房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抵押给甲方,具体内容详见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

第三条时间

此购销合同的期限自年月日始,预计完成期限为年月日。

第四条双方主要义务

1、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购销项目进行出资;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购买服装原料,并对服装原料进行加工,保证符合出口要求,并按照约定及时供给甲方,以便出口。

3、乙方需和甲方签署《抵押合同》,并及时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

第五条工作配合和资料保密

1、双方应当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在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完成此次购销事项。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资金和技术力量参加购销项目,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共同解决合作中发生问题。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都已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2、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在本协议之外的任何不当用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六条给付

每批服装出口完成后,买方会将款项打到甲方账户上。甲方按照每美元收益为0、15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代理费,剩余部分打到乙方指定账户。具体约定,详见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或生产,造成购销事项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总额的'违约金;造成合作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投资总额0、5%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和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36篇

买方_________公司和卖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商品名称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按本合同的条款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商品:_________(略)

2.期限交货日期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或每满一年后由一方当事人至少提前________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所确定的日期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____为止或每年到此时为止的12个月。

3.商品规格卖方商品装运时的规格标准:_________.

4.商品数量:_________(略)。

5.价格_________(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条规定上浮)。

6.附加条款规定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条款规定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当事人签名前所列条款。

买方(签字):_________卖方(签字):_________附件

附加条件规定7.价格浮动卖方提价可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天进行,但至少应提前十五(15)天将其书面通知提交方式邮寄买方。买方则有权在涨价生效日之前向卖方提交或邮寄通知,取消涨价部分的定货。

8.税收除买价外,买方还得支付卖方因生产,销售或运输本合同有关商品而规定缴纳的所有的政府税收、营业税和(或)其他一切收费(纯收入所得税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较低竞争价格如买方向卖方证实,买方可在任何一个合同年度内从任何一制造商处按类似条件规定购得在_________国生产的上述商品,且质量一样,数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货数量,但价格低于本合同之定价,如卖方拒绝就上述数量商品按此价格进行降价,买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购买该数量商品,并减少按购买数量该合同所承担的购货义务。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37篇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型号: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产地: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所有临床需要使用的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议价)采购范围内的耗材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耗材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耗材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卫生耗材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参见《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 _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3.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年___月-______年____月)内的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4.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5.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后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6.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_____市医疗机构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_________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7.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8.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中介服务单位(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9.鉴于耗材采购的特性,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38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易货交易的顺利进行,确保易货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与结算方式

1.产品的单价:_________

2.合同总值:_________

3.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完全以易换额度结算;

(2)完全以商品对冲结算;

(3)部分以易换额度,部分以商品或现金结算;

(4)其他方式结算;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交货方法: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

第六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第七条验收方法.验收标准:_________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___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乙)方因运输.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乙)方在接到对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对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一方不能交货的,应向对方支付不能交货总货款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一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果对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对方不同意使用,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违约方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违约方不能修理或者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一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违约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对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偿付对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4.一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一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对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对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提前交货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错发一方除应负责将货运至并交付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对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一方提前交货的,对方接货后,仍可接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结算,合同规定自提的,对方可拒绝提出货。一方逾期交货的,违约方应在发货前与对方协商,对方仍需要的,违约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对方不再需要,应当在接到违约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违约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一方中途退货,应向对方偿付退货总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9.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图纸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支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

10.一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逾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11.一方违反本合同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一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对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5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易货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易货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39篇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协商签订如下业务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委托乙方购买甲方所需办公家具及饰品。

2、甲方每次采购前向乙方发采购订单,采购订单样本见附件。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对订单内容进行书面确认。

3、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负责现场量取尺寸。办公家具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需由经乙方提供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家具生产。

4、交货时间:为甲方向乙方所发订单上注明的日期。

5、交货地点:甲方在订单上注明的办公地点,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家具运送到甲方指定办公地点并安装调试。

6、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办公家具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进行采购,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更家具制作,例如但不限于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等。乙方提供的家具必须附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7、货物验收:甲方在乙方交货并安装调试后,对家具外观,颜色,商标,数量等进行当场验收。如果在交货后,甲方发现家具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进行相应更换或维修。如果甲方发现家具有害物质超标,有权要求无条件换货或退货。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付款_________%,家具安装完毕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_________%。甲方尾款支付完毕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9、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晚到一日每日按照未到货款的____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规定交货日期后累计_________个工作日仍然不能交货,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延迟交货_________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接受违约金作为赔偿还是无条件终止合同。

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更家具制作,如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拒收货物,并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10、质量保证:所有货品终身维护免费维修(人为损坏和不正确使用造成除外)。若货品在验收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或调换,产生相应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

1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1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40篇

总合同号:__________字第______号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_查询单_,一货一单,不要混列。_查询单_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_查询单_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_查询单_。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_供应发货单_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供方:____________(盖章)

需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41篇

购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地履行。

1.交货期限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副次品率及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数量超差幅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违约罚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10.争议解决办法:

11.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另附件 ______ 张,本合同一式 ______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 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日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止。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42篇

甲方(供应商):

乙方(购买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手机美容保护贴系统”设备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购销方式:

一、甲方提供生產用具、器材、產品及技术服务予乙方,乙方购买甲方的设备后,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允许下,严禁回销往香港、澳门及国内市场。

二、首次订购產品 ( 另见附表:包膜材料及工具表 )

加盟费為人民币30,000元,由双方确认共同签订合约当日,乙方先付50%(即人民币15,元整)作付运订金,有关包膜材料及工具甲方须於十五个工作天内交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系统运作正常后,乙方需即时清付总额餘数(人民币15,000元整),收款后甲方发回电子收据。

日后如需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则每月收取费用為人民币300元整(签约日起首两个月免费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由第三个月起七日内缴付费用予甲方提供之银行账户)。而技术支援费必须以六个月為单位,一次性缴付合共人民币1,800元予甲方,期满后乙方可考虑继续或不接受甲方之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授予经营权──甲方只允许乙方进行单店经营(如需授权专利连锁加盟,於后页备註附加条款共商签订),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加干涉及参与。

2. 培训──由乙方交付订金日起,甲方给与乙方人员培训為期14个工作天(包括组装器材、使用、一般维修、软件使用、技术培训等),住宿及膳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甲方支持,甲方将视情况代為安排(以合同最终确定為準)。培训内容见附表(手机美容及招客技术培训课程)。

3. 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

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至有效合同期内,硬件部份由生產厂商提供特约维修(打印机除外) ,软件部份包括手机外形及图库更新,於缴付费用后当月更新,乙方提出维护(更换)申请,并将需要维修(更换)的设备或零件寄经甲方,甲方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寄出维护(更换)之设备予乙方,硬件维修期為一年(非人為损坏)超出日可代為向厂方报价维修。

4. 作业工具和耗材

乙方可自行添置作业工具和耗材,唯手机的保护膜必须向甲方购买,否则因不当使用耗材而引致打印机损坏,甲方恕不负责维修。

5. 保密协议

為维护甲乙双方及加盟商户之利益,乙方及其人员除了正常从事商业经营之需要外,不可将甲方任何部份内容透露给他人、其它公司或团体,乙方须承认这个经营系统的任何部份的机密性属於甲方的专利。

6. 付运方式

甲方会在付运前,乙方在场的情况下检查所有器材工具齐备无误,才交予乙方,乙方须自行负责所有工具器材的搬运和安全,及器材的组装。

7. 额外技术支援

因涉及支援内容可能很广泛,须另议。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註:此合同為未修订初稿,日后以完全修订版為準。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43篇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44篇

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正面)

__________公司

买方和卖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合同。

1.商品名称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按本合同的条款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

交货日期从_____起至_____止;或每满一年后由一方当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所确定的日期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为止或每年到此时为止的十二个月。

3.商品规格

卖方商品装运时的规格标准。

4.商品数量(略)

5.价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条规定上浮。

6.附加条款规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条款规定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当事人签名前所列条款。

买方(签定)_______________卖方公司(签字)_______________

(反面)附加条件规定

7.价格浮动

卖方提价可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天进行,但至少应提前十五(15)天将其书面通知提交方式邮寄买方。买方则有权在涨价生效日之前向卖方提交或邮寄通知,取消涨价部分的定货。

8.税收

附买价外,买方还得支付卖方因生产,销售或运输本合同有关商品而规定缴纳的所有的政府税收、营业税和(或)其他一切收费(纯收入所得税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较低竞争价格

如买方向卖方证实,买方可在任何一个合同年度内从任何一制造商处按类似条件规定购得在美国生产的上述商品,且质量一样,数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货数量,但价格低于本合同之定价,如卖方拒绝就上述数量商品按此价格进行降价,买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购买该数量商品,并减少按购买数量该合同所承担的购货义务。

10.装船发货

如无另行规定,买方每月定货量及每月装船发货量应大致相同,如因缺货而影响每月装运,则应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进行装运。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定货,卖方将无义务提供未定购货物。

11.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为,取货全额即付,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支付货款,除其他补救之外,卖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停止发货。

12.索赔

买方收到按本合同所发商品后十五(15)天内不向卖方提交索赔通知,则视为无保留接收该商品,且放弃一切有关权利要求。买方承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将其与其他商品混合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任何索赔,无论是因未提供应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过失,数额均不得超过索赔物的买价。任何一方均不对间接或继后的损害负责,不论其是否是因一方当事人过失而引起或产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灾、火灾、洪水、战争、破坏、意外事件、劳资纠纷或劳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规则和条例〔不论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优先权、征用、分配及价格调整限制等〕、物资设备及运输短缺,以及其他类似或不同意外事故,双方当事人均可免去违约责任。遇此事故的当事人有权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该事故期内本应收、发的货物,免去之数额应从合同总额中扣除。由于上述事故使得卖方无法提供本合同规定数额之某种商品,卖方有权公平合理地在其顾客、部门和分公司间就可能提供之商品进行分配。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迫使卖方为满足买方的供货而向他人购买商品。

14.其他规定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有关产品的提供等均应遵守产品生产地州的法律规定。本合同经当事双方充分讨论同意缔结。卖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规格标准及本合同中有关规格的其他明文规定,保证合理包装及标记商品,并与集装箱与商品标签上的内容一致。以上保证具有排他性,将替代其他一切保证(不论是书面、口头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规定之外的购销保证及特殊供应保证。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效力,并保证其各自的利益,但预先未征得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转让无效。未经卖方委托人书面认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条款规定的解除都将无效,此种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卖方认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条款规定的购货单而生效,不论此货单是否经卖方委托人签字。

订购单(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的格式)

(正面)订购单

发票、货箱和装箱单上均应填写订购单编号

订购单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货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供方)

经由_________________船上交货条件:_________________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

按贵方报价:________________约定到达站港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本编号订购单完全依照正、反两面的说明和规定作成。

数量: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

如所订产品和(或)物资是为执行与美国官方所签合同,本订购单之规定将由附表上的规定加以补充。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和规定

1.承兑副本须及时签字送回。

2.装箱单据必须完整,最后一张单据应注明“货物备齐”。

3.每箱货物、装箱单和发票上均应注明订购单编号。

4.发票一式两份,最迟须在装船次日寄出,每张发票都应附上提单或运单。

5.货物必须交到需方收货处,不得提交给任何个人或部门。

6.额外费用

除非事前经书面通知同意,否则不得增收任何额外费用,包括装箱、包装、搬运费等。

7.支付

贴现期以收到货物或发票(以后到者为准)之日起计算。不得采用货到付款办法,不得使用汇票。

8.数量

必须保证充足供货,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订货数量。需方可拒收并退回未经认同之供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9.价格

如本定单未就价格作出规定,货物应按最后报价或现行市价付款(以低者为准)。本定单所填价格不得高于最后报价,所定价格必需经需方认可。

10.适用的法律

供方保证本定单所涉及货物之生产、销售和定价均不得触犯任何联邦、州或地方法律。

11.公正劳动标准法

供方保证按本定单发运给需方的货物均是按公正劳动标准法规定生产制造。

12.担保条款

供方确保按本定单或按需方要求规格所提供的一切物品完全符合规定,在材料、工艺及适销方面没有缺陷。此担保在交货之后仍然有效,且不得因需方接收所定货物或商品以及支付货款而失效。凡有违反本定单或不符合本定单提供的规范之行为,以及其他任何例外或变更都必须经过需方采购部门的书面认可。

13.取消订货

如供方不按规定按时供货,或供方违反本定单及担保条款在内的规定,需方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交之定货。

14.验收

需方有权验收和拒收货物。次品和不符需方规格要求的产品将搁置等候供方通知,损失由供方承担,如供方同意退货,费用应由供方负责。如验收发现所收到的货物不符需方规格要求,需方有权取消未发运部分定货。验收前所支付的订货款不得构成承诺,因此不得影响需方对供方的任何或所有权利要求。

15.专利

供方保证此定单所供产品不得侵犯任何美国颁发的或经协定规定的专利证书权,并保证不让需方、其转让人、其顾客及用户遭受侵权之诉。

16.转让

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转让此合同。

17.合同解释

本合同将按_________州的法律进行解释。

购销合同修改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如想修改某一合同内容,可签定以下协定:

协议书

双方现同意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购买500薄耳土豆的合同作如下修正:

1.将有关供货日期的第5项改为:(变动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有关担保的第8项改为:(变动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其他条款保留不变。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45篇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名):时间:

乙方(签名):时间: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46篇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特订立本购销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方向甲方定购下列货物,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

│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返利额│备注│

├──────────┼──────┼─────┼───────┼─────┼────────┤

│││││││

│││││││

│││││││

│││││││

│││││││

│││││││

├──────────┼──────┼─────┼───────┼─────┼────────┤

│总金额│¥佰拾万仟佰拾元(大写)│

├─────┼────┬──────┬─────┬───────┬─────┬────────┤

││││││││

└─────┴────┴──────┴─────┴───────┴─────┴────────┘

二、订货方式:以传真方式有效。

三、交货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发货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第三方及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延期,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交货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发往乙方所在城市,乙方自提货。

五、付款方式:乙方应自签定合同_____日内预付货款的30%到甲方的帐户(详见第十四条)作为定金。甲方财务确认收到剩余_____%的货款后通知货运公司放货。(返利额的执行见返利制度)

六、返利制度选择_____、本次返利_____、本月返利_____、

销售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费用分担:甲方承担单次单向由甲方运往乙方所在地市的运费,自提、中转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它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运输方式:

九、乙方应在收到货品后及时验收,如有数量、质量等问题,应在收到货品后(以乙方在货运单上签属的收货日期为准)三天内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提出。

十、售后服务:

1.甲方有义务提供_____%的备用机给乙方,但备用机(或样机)的货款乙方必须在下批订单中付于甲方,或者_____天内返还到甲方。

2.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自购机之日_____个月保换,_____年内有限保修。

3.返修商品由乙方发至甲方处进行维修,乙方发往甲方运费由乙方支付。甲方以最快方式进行维修,返回乙方的'运费由甲方支付。

4.下列情况,则不在包换、保修范围内。但我司可提供维修服务并按损坏程度收取元件费和维修费。

1)用户自行拆机或不正确、不正当操作所造成的损坏;

2)因运输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损坏;

3)超过有效保修期,商品标识不符合或涂改的。

十一、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变更或解除合同,需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协商解决。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书面补充,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_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本合同为双方商务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泄露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例行完本次合同终止。

十五、补充条例:

十六、特别约定:以下帐户为甲方的有效帐户,乙方与其它帐户的资金周转与甲方无关。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模板 第47篇

合同号: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协议)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至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

出卖人(甲方)(签章):买受人(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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