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不离婚可以分吗(如果不离婚可以分割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法官提醒:不离婚也可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18年3月9日讯,今天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了解到,目前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案件不在少数。法官认为,在现代社会,虽然观念有所改变,女性家庭地位、职业地位、社会地位均得到提高,但是女性在婚姻中依然不占主导地位。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学会自立自强,提高法律意识,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李嘉制图
屡遭家庭暴力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一对夫妻于20年前恋爱结婚,育有一儿一女。刚开始夫妇俩一起创业感情较好,但后来感情破裂。陈先生起诉离婚,称妻子陈女士生活观念改变,痴迷于网聊,多次与网友见面,甚至将家庭共有财产挪给他人。一次争吵中,陈女士离家出走,之后两人一直分居。离婚诉讼期间,陈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称陈先生经常对她实施骚扰、跟踪、殴打、辱骂等家庭暴力,因此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无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都存在女性一方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或者哪一方存在过错,婚姻感情产生问题,出现矛盾纠纷都可通过协商或采用诉讼手段解决。”海淀法院闫双法官认为,男性一方对弱势的女性一方擅自动用家庭暴力,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更是对女性人身的侵犯。
闫法官建议,婚姻出现问题,夫妻双方应当心平气和协商解决,一旦感情破裂婚姻实难维持,可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男性一方采用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女性屡遭家暴,可依据我国《妇女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向男性或自己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婚内财产遭侵害可搜集证据起诉维权
结婚十多年感情出现问题后,王女士发现丈夫李先生趁她不注意,将他名下的夫妻共有财产转移了,而此时婚姻关系尚在存续期间。王女士了解到,其中一套房产已经转移到李先生亲戚的名下,其他财产可能正在转移的过程中。为此王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
一般夫妻财产分割发生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在婚内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闫双法官提到,这其中包括“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情形。
此案中李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共同财产私下转移,王女士在诉讼时提交了从房管局等部门调取的共有房屋登记状态和产权人信息等证据以证明李先生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闫法官建议,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另一方有这种情形时,若不想立刻就此结束婚姻关系,但又想维护自身的财产权益,可搜集相关夫妻共同财产被隐藏、转移、变卖等的相关证据,依据上述规定向法院诉讼维权。
离婚后发现男方曾出轨转移财产可起诉
刘女士与郭先生是结婚三十多年的老夫妻,两人生育一子,但随着时间推移,两人感情出现破裂,后协议离婚。离婚后,刘女士得知郭先生在离婚前与一名王姓女子关系暧昧,频繁出入宾馆,还发生了关系。此外刘女士发现,郭先生在离婚前曾私下以他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将两人共有的但在郭先生名下的房屋进行处置。离婚时,刘女士对此事并不知情,而且郭先生婚内出轨,给她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刘女士故此起诉要求分配拆迁安置房屋自己的部分份额,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闫双法官认为,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需提供另一方对共同财产进行隐藏、转移等私下处置行为的证据。同时,对于婚内一方与第三人同居的行为,另一方在离婚时或离婚后可要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院通过刘女士提交的视频、照片及郭先生的陈述,认定郭先生确有婚内出轨行为,但尚不属于同居。刘女士离婚后仍有权向郭先生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最终法院酌情判处郭先生应予赔偿的数额。
云南普法 每日一典 | 没有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云南普法 每日一典 | 没有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1民法典:夫妻不离婚也能分割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在法庭外各种咒骂对方,开庭时却鼻涕一把泪一把地说我还很爱你,希望我们为了孩子重新和好等等,总之就是死活不同意离婚。
他这样“戏精”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给自己争取转移大额资产的时间,以使能够分割的共同财产严重缩水。
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夫妻之间有特殊的财产协议或约定,婚后的收入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这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基础,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原则上是不能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那么对于上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对方把夫妻共同财产都转移处理掉了,离婚时自己什么也分不到吧?
其实不必担心,“离婚时才能分家产”只是原则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符合特定条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同样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①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②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上述法条,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2个例外规定,因而需分为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1、隐藏财产。如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匿起来,不让另一方获悉财产的所在,此外像基金债券、股票股权、存款、古董等贵重物品都可能成为被隐藏的对象。
2、转移财产。转移财产主要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偷偷把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3、变卖财产。如私自将房屋低价出售或把其他动产低价转让他人。
4、毁损或挥霍财产。有时夫妻矛盾激化,一方会有砸车、毁坏贵重物品等行为,还有的抱着“我得不到你也拿不到”的心态报复性消费,大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5、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当事人与所谓的“债权人”大多非亲即友,如果能够证明对方伪造债务,我们除了可以多分财产外,还可以控告对方虚假诉讼罪。
实践中,对方为了一己私利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还是很多的,当我们在婚内发现对方存在上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对方名下的财产,之后起诉对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本法条主要指这样的情形:妻子的母亲患癌住院急需治疗,但大部分财产都被丈夫控制,她自己身上的钱不足以承担医疗费用,且丈夫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这时妻子就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此,我们要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何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义务;④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⑤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弟、妹负有扶养义务等。
第二,何为“重大疾病”?
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是,扶养义务人限于“重大疾病”,且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法条提到的“重大疾病”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可参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一般像需要长期治疗、花费较高且直接关系到生命安全的疾病属于重大疾病,可根据病人的实际病情、医疗费用等综合判断。
在离婚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在法庭外各种咒骂对方,开庭时却鼻涕一把泪一把地说我还很爱你,希望我们为了孩子重新和好等等,总之就是死活不同意离婚。
他这样“戏精”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给自己争取转移大额资产的时间,以使能够分割的共同财产严重缩水。
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夫妻之间有特殊的财产协议或约定,婚后的收入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这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基础,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原则上是不能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那么对于上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对方把夫妻共同财产都转移处理掉了,离婚时自己什么也分不到吧?
其实不必担心,“离婚时才能分家产”只是原则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符合特定条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同样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①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②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上述法条,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2个例外规定,因而需分为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1、隐藏财产。如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匿起来,不让另一方获悉财产的所在,此外像基金债券、股票股权、存款、古董等贵重物品都可能成为被隐藏的对象。
2、转移财产。转移财产主要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偷偷把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3、变卖财产。如私自将房屋低价出售或把其他动产低价转让他人。
4、毁损或挥霍财产。有时夫妻矛盾激化,一方会有砸车、毁坏贵重物品等行为,还有的抱着“我得不到你也拿不到”的心态报复性消费,大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5、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当事人与所谓的“债权人”大多非亲即友,如果能够证明对方伪造债务,我们除了可以多分财产外,还可以控告对方虚假诉讼罪。
实践中,对方为了一己私利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还是很多的,当我们在婚内发现对方存在上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对方名下的财产,之后起诉对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本法条主要指这样的情形:妻子的母亲患癌住院急需治疗,但大部分财产都被丈夫控制,她自己身上的钱不足以承担医疗费用,且丈夫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这时妻子就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此,我们要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何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义务;④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⑤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弟、妹负有扶养义务等。
第二,何为“重大疾病”?
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是,扶养义务人限于“重大疾病”,且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法条提到的“重大疾病”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可参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一般像需要长期治疗、花费较高且直接关系到生命安全的疾病属于重大疾病,可根据病人的实际病情、医疗费用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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