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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还能要求离婚赔偿吗

问题解答:

办理登记手续后还能要求离婚赔偿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间,因夫妻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后,请求赔偿,但时吗,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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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还能要求离婚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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