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

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办理离婚需哪些手续

问题解答:

办理需要的手续:

1.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需要的手续主要包括: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

(2)然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3)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将予以受理。

(4)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届满后,夫妻双方在三十日内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发给离婚证。

2.夫妻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需要的手续主要包括:

(1)起诉方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其中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向有管辖权的人院起诉。

(3)递交起诉状和其他相关材料之后,人民法院会予以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予以立案,然后起诉方要交纳相应诉讼费。

(4)等待开庭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dubo、xi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打赏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办理离婚需哪些手续》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bllhxnxsx.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