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不能形成决议时,持有公司全部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院解散公司,但是前提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也不能解决上述问题。
依据: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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