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

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不起诉理由说明书的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不起诉理由说明书的法律依据:
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或者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平法务网来源链接:https://www.523it.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打赏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不起诉理由说明书的法律依据》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bqslysmsdflyj.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