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哺乳期早下班并不是国家的规定。国家只规定了在哺乳期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一小时的哺乳时间。此时的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迟到一小时或者早退一小时。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公平法务网来源链接:https://www.523it.com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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