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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问题解答: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劳动者主动提议并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的;劳动者因具有严重违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而被单位单方面辞退的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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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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