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阴阳合同够上刑事吗
1、股权转让签订阴阳合同的,涉嫌逃税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
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
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目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 缴纳滞纳金,已受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认定
在实务操作中“阴阳合同”的效力是不可回避的问题。“阴合同”签订在前,“阳合同”签订在后,纠纷出现后当事人往往主张后签订的“阳合同”变更在先签订的“阴合同”导致纠纷;甚至因规避税收征缴被行政处罚等。
因此,认定此种“阳合同”的效力不能简单的从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认定,应当考虑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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