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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保险垫付18000元超出怎么处理的

律师解答www. 若发生车祸后保险垫付18000元,尚不足以负担相应的赔偿费用的,交强险的承保公司一般不用再承担赔偿,但当事人可向商业险的承保公司请求理赔。商业险仍不足的,由事故责任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发生车祸后保险垫付的钱有剩余的,一般需要返还给保险公司。
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最高为1.8万元,但存在死亡的,最高赔偿为18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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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车祸保险垫付18000元超出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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