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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有什么

很多夫妻之所以走到的地步,无非是对方做了伤害自己的事情,比如对方有、出轨等等的行为。在离婚的时候,有些人觉得对方有错,就会向法院要求财产分配的时候对自己有利,那么离婚时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有什么?下面法务时刻小编为大家解答。

如何防止被净身出户

一、首先,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外

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

1、对房屋等不动产或其它需要进行所有权登记的财产,以及虽不要进行所有权登记但金额、价值大的财产,应将自己的名字写入产权证书,或达成出资协议、书写好共有证明。

2、注意掌握对方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收集对方的大额储蓄信息、取款的凭条或信用卡刷卡记录。既把握动向,又可以证明期间置业的出资事实。

3、掌握家庭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另一方资金的流向情况,以便进行必要的反驳或抗辩。

4、注意收集和保管购买财产的发票,预感到一方可能转移隐匿财产时,可请他人来家列出财产清单并签字,或请公证机关公证、请律师见证。一旦发现家中财产被转移,也可立即报警,以便确定证据。

二、其次,及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由于银行存取款、股票、证券、基金、股权等,都属于商业秘密或为当事人、代理人无法通过自身获得的材料,房屋产权证、汽车登记、股权变更登记等也为国家相关部门所保存,因此若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认为对方有在此类方面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如就上述所称的股份转让,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工商登记情况,对A公司的管理、参与、分红情况等,以从中发现蛛丝马迹。但当事人提出此类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相关线索。如对银行存取款,必须提供开户行和账号,否则法院便无法调查,法院也不可能漫无目的、大海捞针式的对本地所有银行或全国的金融机构进行调查。

三、再次,可以诉请法院确认相关转让行为无效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如果夫妻一方不是因为彼此的日常生活需要,未经另一方许可,擅自处理大额财产,不仅侵犯了对方的共有权,而且由于一方存在故意欺诈、恶意串通等导致行为违法,根据《》第146、148、154条之规定,此类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便没有约束力,对方有权请求法院确认该行为无效。如未经一方同意,与他人恶意串通转让股权,损害一方利益的行为。

四、最后,离婚后也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也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据此,离婚并不意味着一了百了,仍然可以留意对方是否隐匿转移财产,一旦发现,即可以自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法院同样会依法给予保护。

以上就是“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有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务时刻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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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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