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产权制度改革一般指所有制改革,所有制改革是指改革那种与传统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相适应的、与产品经济相适应的所有制,即改革传统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和传统意义上的集体所有制,改革不适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所有制。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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