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有哪些的观点吧。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碰到同事或者朋友让我们做他们的保证人,保证是一种第三人的人保,作为保证人如果当债务人不能承担债务时,就由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也并非所有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当保证责任免除时,保证人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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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担保人免除责任的情形有以下方面:
1.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或者欺骗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债务人没有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债务的,对于未经同意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但没有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在一般担保中,债权人没有在规定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保证人同样解除保证责任。
5.在连带担保中,债权人没有在规定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律师补充:
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务内容的情况下移转债务,由第三人承担了原债务人的债务。债务承担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对于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有哪些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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