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对方不给也不来开庭,人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生效之后,当事人可以持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对方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七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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