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入刑”及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得代驾行业不仅局限于饭店、酒吧等娱乐场所门口的个人接单,部分公司将代驾服务入驻网约车平台,消费者在网上下单后,由平台及时指派代驾司机为消费者提供代驾服务。
在责任主体认定方面,一起代驾事故,通常牵扯到服务接受方、车辆所有人、代驾司机、平台内代驾服务经营者、交易平台经营者等多方主体,而不同主体之间又涉及多重民事法律关系,需要层层抽丝剥茧方能抓住案件的本质。具体如下:
1. 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法律关系。
网络订单中涉及多项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中明确了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的区别。
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
平台内经营者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如网络购物平台中各商家。
出行程序中涵盖了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及大巴等出行和运输服务,代驾属于其中一个模块。
一般情况下,代驾公司作为平台经营者会与人力公司签订《代驾服务协议》,人力公司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经营者。
双方签订的《代驾服务协议》对内约定了因服务方代驾服务人员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事宜。
人力公司提供代驾服务,招募代驾司机、培训、管理,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劳务发票,收取劳务费,劳务费收入进入人力公司在第三方开立的支付账户,人力公司向代驾司机结算劳务费,依法纳税。
因此,人力公司与代驾司机之间形成了劳务雇佣关系。消费者与人力公司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
2. 各主体间的责任认定及举证责任分配。
经过第一层法律关系的分析,平台内经营者即服务提供方是当然的责任承担者,但是对于平台经营者的责任认定则需要进行分析审核。
对内,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签订合同,约定造成损失后果由平台内经营者承担。
对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平台经营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在实践中,因电子商务带来的纠纷往往具有新颖性,需要对代驾中所遇到的各主体和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将赔偿主体认定为平台内经营者,完全符合电子商务下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及实际服务提供者三者之间的内部约定,对外也有利于保障受害人的损失执行度。
来源 米粒儿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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