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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 63 条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建议参考:

1、遵守交通规则: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包括走人行道、遵守交通信号灯等。

2、注意交通安全:行人应注意观察周围交通状况,避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确保自身安全。

3、保护自身权益:如果行人在道路上遇到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问题,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尊重交通设施: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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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道路交通安全法 63 条如何处理?》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dljtaqf63trhc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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