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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66 条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66 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违反该条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建议参考:

1、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的尊重。

2、文明出行:保持良好的交通文明习惯,不携带危险物品上车,不向车外抛物,不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

3、提高安全意识:了解并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配合执法:如遇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执法,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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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66 条怎么处罚?》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dljtaqfd66tzm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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