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务时刻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大理民族文化工作计划(汇总4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法务时刻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大理民族文化工作计划(汇总4篇)》。
大理民族文化工作计划 第1篇
(一)区域统筹,整体保护。加强区域统筹和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全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构建层次清晰,体系完善的大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新格局。
(二)规划引领,机制保障。科学编制保护规划,依据规划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管理和建设利用工作,充分发挥保护规划的引领和管控作用,建立通畅、高效的保护管理、活化利用工作机制,提升保护管理工作效能。
(三)完善设施,提升品质。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历史文化资源的综合承载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智慧化建设,实施一批文化项目工程,提升历史文化资源的品质和文化内涵。
(四)安全运行,精细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全要素精细化管理,提升保护管理工作水平,加强灾害防控,确保历史文化资源安全运行,为居民和游客创造安全、良好的环境。
(五)合理利用,创新发展。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潜在价值,创新资源活化利用方式,促进历史文化资源与“文、商、旅”深度融合发展,全面实现历史文化资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六)凸显特色,打造品牌。充分展现大理历史文化资源禀赋,重点打造一批能体现个性化、地域化、特色化资源特征,能传承大理历史文脉,具有品牌价值的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塑造品牌形象。
(七)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县(市)政府主导地位,加大社会资本的引导和利用,切实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保护意识,扩展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工作格局。
大理民族文化工作计划 第2篇
(一)健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法规体系
1.力争2025年12月前制定出台《大理州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牵头单位:州司法局;配合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草原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年12月底前完成《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牵头单位:州司法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大理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草原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力争2025年前剑川县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工作,巍山、漾濞县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牵头单位:州司法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涉及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草原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制定出台全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有关实施意见,州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的政策措施。各县(市)建立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制定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法规体系。(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司法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草原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建立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体系
1.编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新一轮保护规划(总规层面)。启动全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规划期限至2035年的保护规划修编工作,力争2023年12月前完成大理、巍山、剑川、漾濞四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工作,2025年12月前完成全州现有7个历史文化名镇、11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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