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请问代书遗嘱,代书人签字后,见证人这一栏只要再签一个人是不是就行了?
还是说代书人同时作为见证人,需要在代书人和见证人这一栏都签名字呢?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1135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代书人同时也是见证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需要在代书遗嘱中签字,至于代书人在遗嘱的什么地方签字,不影响代书人同时也是见证人的身份。
因此,代书人在代书人处签字后,还要不要在见证人处签字,均不影响代书遗嘱的效力。即:代书人在代书人处签字,同时也是在履行见证人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当然也不能作为代书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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