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地的几种常见类型:地方政府未批先用、以租代征、随意调整利用总体规划;经营性企业违法占地、大量囤积;国家开发区占地;工业项目所征土地的“低价”协议出让;商业、商品房等六类商业经营性用地违规“分批交纳”土地出让金。关于非法批地的几种常见类型的问题,下面由律师工作站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非法批地的几种常见类型
一、非法批地的几种常见类型
1、非法批地的几种常见类型:地方政府未批先用、以租代征、随意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营性企业违法占地、大量囤积;国家开发区占地;工业项目所征土地的“低价”协议出让;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六类商业经营性用地违规“分批交纳”土地出让金。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非法批地的几种常见类型有哪些
(1)无权批准征收;
(2)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
(3)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4)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的;
(5)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
(6)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处罚是什么
法律常识: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处罚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如何处罚
法律常识:
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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