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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行不行

问题解答:

是可以自身的名义对外的,但是需要经过总公司的签字确认才具有相应的效力;并且产生的所有民事法律责任均应当由总公司进行承担。我国《》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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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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