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温县法院坚持把“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快捷化解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温县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受害人当场拿到赔偿款4.8万元。 2020年10月,原告高某为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由于被告提供的安全措施不到位,高某在施工过程中,从绑扎的圈梁上摔下,造成右脚根骨粉碎性骨折,随即入院进行治疗。原告高某受伤后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二次手术费等费用,与被告协商未果,遂将其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为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李友谊在掌握基本案情的基础上,庭前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找准切入点,对案件进行调解,通过耐心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均作出了一定的让步,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也当场一次性支付赔偿款4.8万元,至此,这起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长期以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因矛盾尖锐、专业性强、审理时间较长等原因成为法院的审判难点。妥善处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不仅事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与企业的健康发展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息息相关。法院在办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既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时刻将为民办实事放在心上,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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