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抚养孩子怎么办?下面由法行时刻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第五十一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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