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法院发传票一般不要钱。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向人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且向当事人送达、传票,不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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