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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逃单后,代驾司机的订单费怎么办?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顾客逃单后,代驾司机的订单费怎么办?的观点吧。

以下文章来源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南小中

夜晚,看见身着统一工服的代驾司机们,骑着折叠自行车在城市间穿梭。司机与代驾平台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遇到顾客逃单的情况,代驾司机能否要求平台支付逃单费用?乘客、代驾司机、代驾平台三方关系该如何界定?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京中院)审结了一起代驾司机起诉网络代驾平台的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代驾司机刘某通过手机下载某公司推出的APP“**代驾司机端”勾选自动弹出的服务协议后报名注册。报名成功后,刘某按要求前往该公司南京分公司参加培训,缴纳了保证金、注册费和装备费700元并预存账户费用200元,领取了平台统一服装。刘某成为平台司机后,平台工作人员通过群聊发送考核机制、奖惩机制、最低工作量等要求,并通过微信特别强调代驾司机不可向乘客收取现金等制度要求。
刘某从事代驾服务期间,陆续遇到三名乘客逃单,未支付代驾费用共计405.50元。刘某通过报警联系顾客催要费用遭到拒绝。直至刘某因扣分达到屏蔽分而无法继续使用代驾平台,刘某一直未收到该三笔订单费用。


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平台支付上述订单扣除20%佣金后的费用,并退还保证金、注册费和装备费700元及账户余额。


法院判决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下称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平台公司与刘某之间的合同在订立、履行过程中,刘某没有选择或协商合同条款、履行方式特别是收费方式的权利,其注册成为司机后,由平台公司建立工号、发放统一服装,建立考核和奖惩管理机制,此模式超越了传统合作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与传统劳务合同有差异。双方应属具有劳务性质的新型网络合同关系。


关于顾客逃单费用,刘某作为代驾司机,其收取代驾服务费用的唯一渠道是平台公司转付,若因顾客逃单产生损失,其权利救济受到极大限制,还面临与顾客之间无直接合同关系的诉讼障碍,该限制和障碍,主要是平台公司的收费模式和管理规定所致,要求代驾司机自行追索逃单费用或是承担相应损失,将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故刘某要求平台公司支付三笔订单扣除20%佣金后的费用,应予支持。另支持刘某退还保证金和账户余额的诉讼请求,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平台公司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南京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一审承办法官:鼓楼法院速裁庭法官周颖


二审承办法官:南京中院速裁庭法官陈礼苋


当前,随着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互联网+”的概念渗透进各类传统行业,案涉网约代驾平台即属于“互联网+代驾”的新型行业模式,该模式下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对于司机与平台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综合双方合同约定内容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特征予以分析认定。平台公司实质参与到代驾服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于代驾服务费的收取标准、结算方式等核心权利义务有主导和决定权;平台禁止代驾司机线下直接收款,但却对出现顾客逃单的情况,司机如何进行权利救济无有效应对措施,故将不能收回代驾服务费的风险转嫁给代驾司机有违权利义务一致的公平原则,也违反运行控制和运行利益归属原理。法官提醒平台公司在利用自身网络资源优势获取收益的同时,应担负在新业态网络用工关系中的自身义务,建立更完善的管理制度、监管义务和权利保障体系,促进新业态平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作为代驾司机也要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会对进一步规范网络平台经济主体的经营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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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顾客逃单后,代驾司机的订单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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