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后评价总结 第1篇
公司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杭州昕橙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_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并自愿出资投资,特制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以 甲方 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其他投资股东可在权限范围内参与经营管理,负责人需定期(按季度)召开股东会。
第二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主体: 经营主体(法人)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 ; 办公地址:。
第三条 投资规模及投资比例:
投资规模:总股本为人民币: 万元,甲占有 %:乙占比 %。自2018年 月 日前,完成股本资金的到位。募集完成后,资金实行封闭式运作,经营正常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增资扩股。
第四条 投资方式:
各方均以人民币转账方式作为出资,所出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
各方自愿入股参与有限公司的管理运营工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第五条
盈余分配:
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风险准备的相关标准,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对经营所得进行分配。管理方根据每半年的经营情况向股东会作财务经营分析,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股东有权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资格。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需承认本合同;
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无不可抗拒力量一年内不得退股;
b)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股东有权提出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诉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运营届时所有资产比例核算。不得转让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第三方。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负责人。在甲方双方确定的标准内,享有以下权限: a)对外销售的价格及标准; b)对公司的经营进行日常管理;
c)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公司的人员编制,负责人员的招聘及培训; e)公司的费用标准,在标准范围内审批日常开支; f)执行具体的公司财务流程及工作分工。
2、甲方的相关义务:
a)每天向乙方提供:资金、应收、销售及库存日报表,并对重大事项进行及时通报;
b)每月7日前提供上月经营的财务报表及情况说明;
c)只有此合作项目的直接费用,方可记入经营费用,而其他共同费用,必须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标准分摊。
d)单项资金及费用支出(大于等于1万元),须报乙方总经理签批; e)对于经营中,发生的非正常经营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f)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g)若有不当行为造成公司声誉损失,则应负全责;
3、乙方公司股东的权利:
a)参与公司经营重大经营决策及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b)共同制定公司的各项经营标准和规则; c)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d)检查公司经营情况,并定期进行经营及财务审计; e)针对公司经营的情况,提供建议或意见;
4、乙方公司股东的义务:
a)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b)若有不当行为造成公司声誉损失,则应负全责;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双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公司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按公司股东出资比例承担,以共同出资为限,如仍有不足由甲方全部承担。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股东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股权投资后评价总结 第2篇
公司股权投资协议书【篇1:股权投资协议书】
股权投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资,注资额为,占该公司 %股权。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每月注入即 %, 注资 期限共 个月,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 号起算。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
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如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投资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三、甲方的其他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必须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一切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和本次咨询服务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和乙方无关。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七、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均受_法律的管辖。
八、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地址:
乙方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地址:
协议书签订地点:
协议书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篇2:公司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
公司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
根据《_企业法》、《_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叁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投资,特制定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上述投资股东充分协商,就投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公司以__ _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和经营,其他投资股东不参和经营管理,负责人需定期召开股东会。
第三条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20_年,自_年_年_12_月_25__日起。
第四条 投资股东股权设置
参股计划及规则:
募股规模:总股数为500股,有限公司有200股及40%,法人占有55股及11%,运营方占股25股及5%,募集股数225股,最终股数以公
司上市前从新设计确认。募集完成后,资金实行封闭式运作,经营正常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增资扩股。
参股限制:
一、每股人民币10000元,每个股东最低持股数为1股,一股一票,单个股东最高持股数为30股,发起人可增至80股,代人持股总数不得超过20股,并需和公司签署三方协议。
二、股东可同时在分公司参股,规则和此相同。
股权转让:
一、股权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如放弃股权,则该股权收益列入公益活动捐献。二、股权可以溢价转让,为保证新股东的”赢利”系数,每股转让溢价不得超过25%。应以股东、候选参股者、其他人员的顺序转让。
三、投资方式
丙方以_任职服务期间工资薪酬__作为出资,投资额:_25_万元人民币,占投资股权_25_股及5%。
丙方自愿入股参和有限公司的管理运营工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年终按照参股份额比例予以分红。
第五条 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管理方负责公司的全权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和,管理方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保证股东每年收益率分红,管理方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向股东会作财务汇总及财务报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 合同规定,股东有权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资格。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需承认本合同;
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股:
a)无不可抗拒力量三年内不得退股;
b)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股东有权提出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诉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运营届时所有资产比例核算。不得转让公司现有股东以为的第三方。
4、股东在公司任职服务,则股权在;若股东不再为公司服务时,其股权(干股)由甲方收回,股东不能享有当年及以后年终分红。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 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 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财务。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参和公司前景所提供可行性方案和报告; b)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公司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f)股东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g)甲方根据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丙方虚拟股。丙方仅享有参和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不得转让和继承。
h)在合作期间,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甲协商由干股向资金股转化; i)丙方若有不当行为造成公司声誉损失,则应负全责;
j)在公司正常运营的时间内,丙方可向甲方提供有效建议或意见;
第八条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 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和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公司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和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和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篇3: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文】
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文
股东各方: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 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共同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文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_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和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和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权投资后评价总结 第3篇
亚太国际众筹研究院
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
根据《香港工商总会企业法》、《香港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深圳释延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欧辣商贸有限公司,海南创造奇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凯摩创业投资股份公司,深圳牵头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济南长寿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明润来科技公司等发起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投资亚太国际众筹研究院,特制定如下协议。第一条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
1·亚太国际众筹研究院 2·经营范围: 3·法定代表人: 参股计划及规则: 第二条 募股规模: 第三条 参股限制:
一、每股人民币100000元,每个股东最低持股数为1股,一股一票,单个股东最高持股数为25股,发起人可增至30股,对外融资募集股暂由法人代持,代持股总数不得超过10股,代持股并且不具有表决权。
二、股东可同时在分公司参股,规则与此相同。第四条 股权转让:
一、经全体股东同意可退股及转让。如放弃股权,则该股权收益列入公益活动捐献。
二、股权可以溢价转让,为保证新股东的”赢利”系数,应以股东、候选参股者、其他人员的顺序转让。
三、投资方式
深圳释延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现金200万,欧辣商贸有限公司出资现金170万,海南创造奇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资现金130,深圳凯摩创业投资股份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深圳牵头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济南长寿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深圳市明润来科技公司出资现金20万,运营团队以薪资及奖金折现80万出资,自愿入股参与有限公司的运营工作;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年终按照参股份额比例予以分红。第五条
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管理方负责公司的全权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管理方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保证股东每年收益率分红,管理方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向董事会作财务汇总及财务报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股东有权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资格。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需承认本合同;
b)需经公司管理方发起股东同意; 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无不可抗拒力量一年内不得退股;
b)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股东有权提出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诉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占比股份。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运营届时所有资产比例核算。不得转让给与公司有经营业务冲突及竞争对手的第三方公司或个人。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职勇先生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 a)对外业务开展指导及审核批准合同订立;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公司所有资金的安全负责审核审批;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事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可行性方案与报告的审核及表决; b)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公司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f)股东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g)在公司正常运营的时间内,所有股东可向运营团队提供有效建议或意见;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公司经营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经营;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成功注资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公司投资方股东各执一份。
公司法人签名: 盖章
全体股东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股权投资后评价总结 第4篇
公司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
根据《_企业法》、《_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叁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投资,特制定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上述投资股东充分协商,就投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以__ _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其他投资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负责人需定期召开股东会。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20_年,自_年_年_12_月_25__日起。第四条 投资股东股权设置 参股计划及规则:
募股规模:总股数为500股,有限公司有200股及40%,法人占有55股及11%,运营方占股25股及5%,募集股数225股,最终股数以公司上市前从新设计确认。募集完成后,资金实行封闭式运作,经营正常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增资扩股。参股限制:
一、每股人民币10000元,每个股东最低持股数为1股,一股一票,单个股东最高持股数为30股,发起人可增至80股,代人持股总数不得超过20股,并需与公司签署三方协议。
二、股东可同时在分公司参股,规则与此相同。股权转让:
一、股权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如放弃股权,则该股权收益列入公益活动捐献。
二、股权可以溢价转让,为保证新股东的”赢利”系数,每股转让溢价不得超过25%。应以股东、候选参股者、其他人员的顺序转让。
三、投资方式
丙方以_任职服务期间工资薪酬__作为出资,投资额:_25_万元人民币,占投资股权_25_股及5%。
丙方自愿入股参与有限公司的管理运营工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年终按照参股份额比例予以分红。第五条 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管理方负责公司的全权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管理方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保证股东每年收益率分红,管理方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向股东会作财务汇总及财务报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股东有权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资格。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需承认本合同; 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无不可抗拒力量三年内不得退股;
b)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股东有权提出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诉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运营届时所有资产比例核算。不得转让公司现有股东以为的第三方。
4、股东在公司任职服务,则股权在;若股东不再为公司服务时,其股权(干股)由甲方收回,股东不能享有当年及以后年终分红。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 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 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财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参与公司前景所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公司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f)股东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g)甲方根据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丙方虚拟股。丙方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不得转让和继承。
h)在合作期间,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甲协商由干股向资金股转化; i)丙方若有不当行为造成公司声誉损失,则应负全责;
j)在公司正常运营的时间内,丙方可向甲方提供有效建议或意见;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公司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投资股东各执一份。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股权投资后评价总结 第5篇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开展的各类投资业务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 投资原则
(一)投资策略定位于对上市前的成长优质企业和创新型优质初创企业股权进行投资,追求与被投资项目公司共同成长,并为基金投资人获得满意回报。
(二)考虑到股权投资的风险较大,在投资方向上将优先选择财务指标符合要求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 投资资金的分配
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第五条 投资限制
(一)不得投资于非股权投资领域(可转换债券等金融工具除外);
(二)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三)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
(四)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
(五)不得从事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业务。第六条 投资标准
(一)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源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以下五点:
(1)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4)法人治理结构清晰;
(5)具有完整财务、税务记录,无潜在损失。
(二)有足够的安全边际,投资价格合理;
第三章 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第七条 公司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运作部门主要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项目开发部、投资管理部。
第十一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业务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产生。每次参加投资决策会议的委员为5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4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4票为未通过。因故无法参加投资决策会议的委员可书面提交表决意见。
第十二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为:
(一)制订、修改公司的投资策略与投资政策;
(二)审核立项申请文件(提交的文件),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小组会议,独立发表评审意见并客观、公正地行使投票权;
(三)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审,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
第八条 项目开发部是公司的项目开发、尽调和评审部门,对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项目开发报告会每个月不定时开发两次,对时间要求紧迫的立项项目,可灵活掌握。
第九条 项目开发部的职责是:
(一)对项目审核工作负有勤勉、诚信之责;
(二)对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做出初级的筛选批准或不批准立项的决定;
(三)组织项目的审慎调查工作,对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项目文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三条 投资管理部是投资立项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公司投资管理业务运作的后台支持部门。
第十四条 综合管理部的职责为:
(一)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立项会及投资决策会;
(二)管理项目资料和会议文件;
(三)其他与项目投资管理相关协调支持工作。
第四章 投资业务流程
第十五条 项目的投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初审、立项管理、审慎调查、投资决策、协议的起草和执行、跟踪管理、投资退出等步骤。
第十六条 项目初审
投资经理负责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评判,提出可否跟进的初审意见。
第十七条 立项管理
立项是审慎调查前的一项工作。对具有进行审慎调查价值的项目,投资经理应填写《立项申请报告表》,连同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等有关资料,报公司立项会审批。
投资经理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立项委员会委员进行汇报,评审委员应对立项会所评审的项目出具书面的评审意见,经委员一致认可的项目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若委员对项目最终持否定意见,则该项目终止。
对未通过立项的项目,应将资料交由综合管理部归档。第十八条 审慎调查
对经立项会批准立项并决定进行审慎调查的项目,由执行董事组织项目组进行项目的审慎调查与评估。在完成项目现场的审慎调查后,项目组应制作完成《项目审慎调查报告》及《项目投资建议书》。
第十九条 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会议方式,全体委员均须表决。自所有投资委员接到全套评审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意见表》。项目在通过决策之后的后续入资过程中,若因客观原因遇到与投资决策会议表决之时发生预设条件的重大变化,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表决。
第二十条 合同的起草与执行
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项目投资决议后,由项目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以及公司律师起草的投资合同标准文本与拟投资企业及其原股东进行合同条款的磋商,洽谈投资协议。
在起草完项目合同后,投资经理需填写《合同审批表》,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一并逐级上报审批,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审批表》应列明:投资金额、投资方式、违约责任条款、管理约束等项目投资的保护性条款的简要内容。
投资合同签署生效后,由投资经理负责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 跟踪管理
公司对所投资项目原则上通过委派产权代表进入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或监事会,并由投资经理配合进行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产权代表及投资经理的主要职责为:
(一)依照《投资合同》的规定,负责监管投资资金到位;
(二)督促被投资企业及时出具有效的出资证明或股权证明;
(三)监督被投资企业章程的修改和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的办理;
(四)监督被投资企业融资资金的使用,如与资金使用计划有重大变更,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定期将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告呈报公司,并向公司书面汇报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填写《企业季度情况报告表》;
(六)代表公司参加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不得缺席,并按照经批准的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七)向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八)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保障公司在被投资企业内利益的工作。第二十二条 投资退出
投资经理提交《投资退出方案书》,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同意,并组织实施,项目退出后完成《项目总结报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