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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孕妇的,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问题解答:

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辞退孕妇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孕期职工有权主张以下费用:

1、违法解除: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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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公司辞退孕妇的,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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