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工作强度大,时间久了,可能眼睛会受伤。那么,眼睛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务时刻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解一些关于工伤鉴定方面的知识。
一、工伤眼睛等级鉴定标准眼睛工伤鉴定等级:
1、一级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
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4、四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
5、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
6、六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7、七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8、八级伤残鉴定标准,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9、九级伤残鉴定标准,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10、鉴定标准,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双眼矫正视力≤0.8。
二、眼睛标准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三、申请期限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以上就是法务时刻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工伤眼睛等级鉴定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总而言之,眼睛工伤鉴定等级一共有十级,一级是非常严重的。若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法务时刻律师,为您提供最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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