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不属于夫妻财产,因为拆迁房只是置换了之前的老房,要视老房是婚前财产还是财产,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的又是婚前财产,拆迁安置房则属于个人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有房产证的安置房离婚时优先判给谁?
毫无疑问,你对该房拥有一半的产权。具体房子会归谁,那要看你们离婚时孩子的归属权了。当然另一方会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法律总不会让你带着孩子漂泊的,除非你自己愿意。别怕这种混蛋博士,读书都读到狗脑里去了,坚决赶这种东西走!
请问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产权在父亲名下,现在与妻子离婚,妻子要求分得房产,可以吗?
房产属于您父母的财产,拆迁后,由于您的母亲去世,您可以继承房产的4分之1。属于您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主张分割,至于孩子的抚养权 参考如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法发[1993]30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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