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当我们因而造成的的话,经过工伤鉴定后我们应该获得相应的赔偿。一种情形是受伤,另一种情况又是工伤,对于肇事司机的赔偿与,能不能同时获得双重赔偿。
法务时刻律师解答:
王某在上班途中被本单位车辆撞伤属于工伤,尽管其只能够享受一个工伤的相应待遇,不能够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的责任,但是,该案中王某是被机动车所撞伤,那么该起事故则属于机动车事故,只要单位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就应当依法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该案中王某作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保险对象,是有权要求该案中保险公司承担起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
李烨樱子律师补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最高人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擅长民商事法律纠纷、建设工程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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