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www. 合法行医的医疗机构及个人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可以执业。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开展诊疗活动的,可以认定为非法行医。一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相应罚款。若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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