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的,如果登记在夫妻名下,那么该房是,时夫妻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对房产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一方在关系间有毁损夫妻房产的行为,则法院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可以让该方少分或不分房产份额。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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