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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判?

问题解答:

买房的判法:一般情况下,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了证的。如双方无婚内财产约定,该房产属于,不予分割。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房产判决归登记人,共同还贷部分认定为,由登记人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依据: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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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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