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转账记录的判决:如果该转账记录有备注是借款,且人也有在婚前收到借款,那么该笔借款是夫妻一方,在离婚时仍归夫妻个人所有,依法不予分割,其配偶也无权对该笔借款主张所有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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