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可知,合同中可以约定如果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逃避,致使公司债权人遭受损失的,对公司连带的偿还责任。关于合同如何规定公司法人连带责任的问题,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合同如何规定公司法人连带责任
1、合同中可以明确规定如果法人滥用权利,逃避债务,给公司债权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
(1)五十个以下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法人连带责任仅存在于法人滥用权利,逃避债务,致使公司债权人遭受损失的情形,可以在合同中对这一情形进行明确约定,除此以外,法人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28加拿大来源链接:https://vk.com/board227814483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