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网友咨询: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法院会如何调整?
律师解答:
违约金具有赔偿性和惩罚性双重性质,但是以赔偿性为主,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的损失,以惩罚性为辅,惩罚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围。
违约金以不调整为原则,以调整为例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倘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而违约方又未提出违约金过高的抗辩,支持守约方的请求若将导致违约责任与违约行为显著有失公平时,人民法院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依职权酌情调整违约金。
律师补充: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的支付是针对特定的义务而存在的,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才符合支付违约金的条件。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对某项义务附加了前提条件,那么在该前提条件未成就时,其对应的合同义务也就是不存在的,合同义务不存在的,那么针对该义务所约定的违约金自然是未生效、不能适用的。只有当该附条件的义务成就时,违约金条款才能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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