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当事人的债权人不可以宣布婚姻无效。规定,只有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才能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婚姻确实具备法定无效情形的,应依法宣告婚姻无效,而债权人不是法院,无权宣布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二)有禁止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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