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孩子的变更是随时都可以进行。规定,如果直接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那么不直接抚养方可以随时通过诉讼或协议的方式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 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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