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

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是什么

问题解答:

解除的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另一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无过错的,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不续签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全能资源阁来源链接:http://bfbikes.com/

打赏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是什么》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jcldhttjssm.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