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了我对这个世界的爱,是愚昧但奋斗不息的农民,是挣扎但自我解脱的现代女性,是精神与现实不能统一的爱情,是农村与城市不能瓦解的鸿沟,是爱情与奉献同在的圣女,让我看到一个平凡但包含着爱的世界,啊,我再也舍不得它了!《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篇6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看到“痴心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篇1
《千年一叹》是余秋雨先生写的,我们甘愿在毫无保护机制的险境中去面对这一切,就像脱去手套抚摸它们的伤痕。这句话是自序中的一段话,从世界各地最后回到中国。这一路走过的并不是什么现代化的都市,车轮碾过的也仅仅只是一些让我们感觉似乎很古老的地方。 然而我又看见了希腊给人是蓝色的,无论是美丽的爱琴海或是作为希腊象征的巴特农神殿。但这只是最初感受罢了。柏拉图,他们滞留在千百年前对人生的思考已无法用现代的词语形容。希腊的文明是健康的、闲散的,当读到希腊人的快餐也要一个小时后才能上桌,我不禁感慨了,为这种独特的生活节奏感到一种有趣。可惜的是,这种文明要衰落了,因为它过于闲散,过于与世无争。
埃及的土地绝大多数是沙漠仿佛是一种金色的。埃及给人的是神秘的,无论是金字塔、狮身人面像或是木乃伊。让人们感觉法老们似乎一直所做的只是守着这些东西罢了。如果说希腊的街道还有一丝古今有联系的感觉的话,那么埃及就完全没有让人有联想的兴致,仿佛除了数千年前留下的几座建筑便什么都没有了。
作为那些古老文明的后代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战火一遍一遍的摧残着那些已经残剩无几的建筑,在埃及,凯撒的焚书和罗马教皇的禁异教使得那些能够揭开金字塔奥秘的古文字无人能读,在伊拉克,复原的巴比伦古城毫无原有的沧桑,无法让人肃然起敬因为战争,因为时代,因为政治,因为功利,那些原来应该流传千年的建筑、文字都差不多消失殆尽了。那么,我不禁感到疑惑,几千年以后,我们的后代又该如何去了解,去探索那些存在千年的文明呢?那些已经无人解读的文字我们的后辈能够读懂吗?那些老早残破的建筑我们的后辈又能重新复制吗?
我们至今仍可以学习千年以前的历史,这可能要归功于秦始皇早早的就统一了文字,要归功于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命人撰写史书,作者提出了疑问:作为我们的生命基座,中华文明也伤痕累累,却如何避免了整体性的崩坍?是的,盗墓者的层次不穷,每到一个名胜古迹就会留下到此一游的见证,古建筑成了发展旅游业的最好工具,太多太多的商业化元素占据了那些古旧建筑所散发的古老而又吸引人的文明气息。更重要的是,现在世界上生龙活虎的年轻文明,过多少时间,会不会重复多数古代文明的兴亡宿命?整部日记,都贯穿着这种疑问。作者可能才想起千年一叹的名字吧!正是这样长城在哀叹,泰姬陵在哀叹,黄河在哀叹......我们要尽我们所能的去学习去保护那些古老的文明,去教给我的后辈,去告诉他们中华文明千年的历史,才会有我们光辉的现在。中华文明千年的历史,是我们民族的传承。
千年一叹读后感(五)
《千年一叹》这本书确切来说是一本日记。它记录了作者余秋雨在前年之交随香港凤凰卫视千禧之旅越野车队跋涉四万公里的经历。
余秋雨是一位出色的作家。他的豫园非常精炼,读起来流畅、优雅,但贴近生活,思维新颖。他能把新的想法用最简单的语句表达出来,而且总能被人接受。他曾说过写书最大的困难不在立论之勇,不再跋涉之苦,也不再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翠莲的平易可干吧玄奥席位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好为难言的艰辛。难怪他的文字如此精妙,原来他早有这番感悟。我说,余秋雨也能算得上是个探险家,因为在这千禧之旅的路上,他们遇到许多惊心动魄的事,随时都威胁着他们的生命。许多短路荒草迷离,战壕密布,土匪出没,在中东的一些国家更是如此。掐一秒不知道后一秒会发生什么,他们只知道一连串真实的故事:宗教极端分子在疾风中内杀死了几十个卫国旅客,三十几个警察刚被贩毒集团杀害
千禧之旅的目的实际上是环游世界的文明古国,领略人类文明的精华和感受异国的风土人情。所以他们选择了希腊为此次旅行的第一站。路径除中国外的三大文明古国,埃及、印度、古巴比伦。
而到达希腊时他们所见到的只是狭小、陈旧、道路拥挤和人民闲散。只有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中看到一点文明古国的影子。照我看莱希腊人闲散的升华方式有许多缺点,社会失去了精气神,一部分闲散变成了精神贫穷。可见衰落了的古代文明难以与现代结合,最后只能被现代文明遗落。可悲。
说到埃及就不能不提恒河。但恒河清澈的河水,美丽的风景早已不复存在,留下的只是浑浊的河水河岸边热闹的景象。上游临死洗澡,下游刷牙喝水。印度人认为恒河的水是生水,喝一口,有病治病,没病养生,什么传染性皮肤病在水中泡一泡就好,所以的牛皮藓、荨麻症的人都用到恒河沐浴。还有的老人自己知道已经不行了,就叫家人把他们抬到恒河边上,铺一张席子,躺在地上等升天。他们说就算死也要死在恒河边!在那些人死后,会有专门的人堆好木堆,把尸体排好队,一批一批的火化,人就这样化为一缕轻烟了。
接下来的同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古巴比伦遗址。古巴不必四大文明古国中最神秘的,人民只有听着空中花园的故事想象城市、街道中繁荣的景象。因为留下的实物遗址已被无情的岁月和贪婪的黑手糟蹋得不堪入目,也失去了往日的风光。看着残破不堪的墙壁,不禁有一丝感伤。
相信现在提到印度的化,大家的第一反应会使狭窄的街道中密密麻麻的人头和印度人对时间概念的缺乏。印度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小的国家,无节制的生育和升华条天的不断改善是导致人口暴涨的原因。此外,在印度大多数人的手上是没有手表的,因为手表对他们来说没有太大用处。电话中说再十分钟道,转身就进了巷口的咖啡馆里喝咖啡调侃了,在连三个小时是不稀奇的,连政府官员也是如此。真是不可理喻呀!
看完了各大文明古国,大家现在有何感想。对,他们的确辉煌过,不过是在过去,但是在同伴衰落的同时,我们中国却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并且比较完整的保留了我们的文明。造成他们现状的原因是他们在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发生冲突时没有及时采取好的应对措施。而中国早几个世纪之后存活了下来,跟上了现代的节拍,很好地融入了国际。但仍有许多人看不起中国,而我要说的是:他们看不起是他们的事,我们的祖国历史悠久,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就凭着当我们的同辈禁不起岁月的磨砺时,我们的祖先仍坚强的走到现在,我就可以自豪说中华民族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民族!谁说过去的文明古国不能成为今日的世界强国!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篇2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
看完这本书后的感悟总结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还讲述了男孩偷了好友吕克的影子,知道吕克内心十分渴望能够像他一样当一名医生,不希望在老家当个小小的面包师,男孩劝服了吕克的父亲让他去所在的城市学医,而当吕克终于实现自己的愿望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他并不喜欢这个身份,最后他选择回到那个一早就有人来买他的蛋糕并且让他心里感觉到幸福的面包店里当一名小小的面包师傅,给心爱的女人做各式各样好吃的蛋糕甜点。这件事情挺耐人寻味的,特别是我们现在处于的这个位置--应届毕业生,在这个找工作,略带迷茫,看着别人工作心痒痒却苦于心仪的公司还不给个电话面试的非常时期。很多时候当我们发现别人走得越来越快的时候,我们会不加选择甚至说不加考虑地去从事第一份工作,幸运的话,你会发现这份工作就是你想要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幸的比较多。当工作被加上各式各样的标准去衡量何种为好工作,何种为差工作,很多人都会像我一样,按照人们口中的标准,选择一个薪酬不错,发展前景不错的公司,以为我们以后就能开开心心的了,但是大多时候都不是,我们会发现工作越做越烦,越做越没意思,发现这和当初的想法是不一致的,这时候苦恼、烦躁会让你在工作上显得力不从心。看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一句话:什么是好工作?最适合你的就是好工作。可惜的是,我们最适合的是什么,我们自己都无从而知,也许这就是一个慢慢发现慢慢改变的过程。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篇3
小说的一开头看起来十分简单: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作者没有交待任何原因,格里高尔清早一起来就变成一只甲虫,很难想象还有比这更虚幻的怪事了,在现实生活中当然是不可能发生的。奇怪的是,并没学什么法术的格里高尔,对自己的变形似乎早有准备,几乎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惊异和惶恐。就象他只是患了头痛脑热一样。整个过程中,他只说了一句我出了什么事啦?尔后,他又象正常人似的想他的差事,想着他五点钟要去赶火车。当家里人因叫不开门在外面急得团团转的时候,当他的声音里有另一种可怕的叽叽喳喳的尖叫声同时发出来的时候,他似乎没事儿似的,认为仅仅是重感冒的征兆,是旅行推销员的职业病。看到这里,我很好奇,究竟为什么格里高尔会变形?变形以后的他会有怎样的遭遇?这些都吸引着我迫不及待的看下去
看完后,我不禁掩卷沉思,格里高尔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不惜委屈并彻底牺牲了自己,推销员的工作对格里高尔而言是一种毫无乐趣的负担。我若不是为了我父母亲的缘故而克制自己的话,我早就辞职不干了。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不仅忍辱负重地工作着,而且在变成了大甲虫的时候,所着急的第一件事也仍然是上班不要迟到。当父母亲及妹妹自己都把妹妹上音乐学院学习当成一种不着边际的话,当成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美梦时,格里高尔却念念不忘这件事,并打算在圣诞前夜隆重宣布这件事。直到格里高尔变为大甲虫成为亲人的负担后,格里高尔还要自觉地以自己的死来使亲人获得解脱。但就是这样一种对亲人的彻底的自我牺牲,其结果又是怎样的呢?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格里高尔身体健康,每月能拿回工资供养全家的时候,他是这个家庭里一名堂堂正正的而且受人尊敬的长子,但当他一旦患了不治之症,失去了公司里的职务,因而无法与家庭保持这种经济联系的时候,他在家庭里的一切尊严很快被剥夺得一干二净,甚至连维持生命的正常饮食都无人过问。至于那些邻人,比如那三家房客,更象躲瘟疫一样避开了他。这就等于,他从人的世界里被踢了出来,变成非人,他的处境无异于动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何至于冷漠如斯!当格里高尔在孤独中悄然死去,他的家里人却如释重负,因为这样就意味着他们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作者在此并没有发表议论,他只是用平稳的语调,象新闻报道一样冷静客观,不动声色地说明情况和记叙过程,并且用大量的篇幅来描写周围环境,如:格里高尔变形后,环境却毫无变化,还是那个安静地躺在四堵熟悉的墙壁当中的房间;衣料样品照旧摊放在桌子上;他最近从画报上剪下来的那幅画象仍然挂在墙上。本来, 人异化成甲虫是很荒诞的一件事,但卡夫卡笔下的不变的环境,又使人觉得异化是必然的、普遍的、不足为奇的。作者几乎一直是用这样的笔调,用这样的态度来叙述格里高尔变形后发生的一切,使小说中梦幻的梦境,难以置信的幻象跟日常生活场面,街头即景等具有了相同的意义,也使我有了更深切的感受。
通过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的遭遇,人与人之间赤裸裸地利害关系也就暴露无遗,而作者正是想想借此来揭示人与人之间(包括伦常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之所以亲亲热热,因为互相有共同的利害关系维系着,一旦割断这种关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的真相。在现代的经济社会,实际上我们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作为小人物,面对神秘的外在世界,不可否认,我们永远是渺小的、无助的、孤独的、无能为力的。想想,每一天,你不是在扭曲着自己以适应外在世界的现实规则吗?你不是常常讲着言不由衷的话以应付那必要的人际应酬吗?你不是常常在做着你并不愿意做的事以支撑那必要的生存吗?其实,你在无形之中已经一点一点地远离你本身,而这又是在不知不觉、在点点滴滴中所不可抗拒的。于是,一觉醒来,你发现你已不是你自己了,或许会变成一只大甲虫或者别的什么。虽然本书反映的时代离现在已经很遥远了,但是在今天看来,仍是有着深远的意义,这些也是作为现代都市人的深深的悲哀。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篇4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对题材的熟悉的作者感受的深切,使这部作品获得强烈的感染力量。
在对青年进行反封建的启蒙教育方面,《激流三部曲》,尤其是其中的《家》,曾起了很大的作用。 作品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作家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遮掩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的悒郁致死,瑞珏的惨痛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然而这个家里的新旧矛盾,毕竟已发生在五四时代。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
《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基于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在《春》与《秋》中,从淑英、淑华等人的成长过程,可以看到觉慧的行动对这个家庭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这一性格的确是给读者带来了鼓舞、带来了新鲜空气的。觉慧到上海是为了向往那里的未知的新的活动,还有那广大的群众和新文化运动;作品并没有正面地具体描写觉慧离开家庭以后所走的道路,但对封建家庭的叛逆,常常是知识分子走上民主革命的起点。根据觉慧性格的逻辑发展,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他是有可能经过较长时期的摸索而找到人民革命的主流和领导力量的。虽然环境气氛和时代精神在《激流三部曲》中表现得不够充分,使人不能十分真切地感受到那个家庭与当时各种社会关系的联系,但作品写到了五四革命浪潮的影响,写到了四川军阀混战对人民的骚扰,也写到学生们向督军署请愿和罢课的斗争,以及地主派人下乡收租等情况。这一切都表示这是一个人民革命力量正在观苦斗争和不断壮大的时代,而这种背景就给觉慧这些青年人的叛逆性格和出路提供了现实的根据。 觉新和觉民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物,特别是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通过觉慧,曾多次批判他的怯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在《春》和《秋》中,他已站在斗争的前缘,不妥协地和那些长辈们当面争辩,并卫护着淑英、淑华的成长。在给觉慧的信中,他说:我现是在过激派了。在我们家里你是第一个过激派,我便是第二个。我要做许多使他们讨厌的事情,我要制造第三个过激派。这第三个就是淑英,淑英的成长和出走,是贯串在《春》里面的主线,而觉民的活动就为这件事的开展准备了条件。 在青年女性中,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些牺牲者外,作者在《家》里还写了琴和许倩如,这是正面力量的萌芽,虽然许倩如只是一个影子,而琴还正在觉醒的过程中。到《春》里,这种正面力量就有了成长,不仅琴的性格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出现了淑英。她从觉慧的出走引起了心灵的波动,从蕙的遭遇又深切地感到摆在自己面前的危机,于是在觉民、琴等人的鼓舞下,逐渐变得坚强起来,终于走上了觉慧的道路,理解了春天是我们的这话的意义。
《春》和《秋》中所展开的是比《家》中更加深化了矛盾。在长辈们的虚伪与堕落的衬托下,《春》里面主要描写一些心灵纯洁的少年男女的活动,为淑英性格的成长和觉醒提供了条件。情节的开展比《家》来得迂缓,而精神仍是一贯的。淑华的活动主要在《秋》里,这是一个性格单纯开朗的少女,她的爽直快乐的声音常常调剂了某些场面中的忧郁情调,给作品带来了一些明朗的气氛。她最后也逐渐成长起来,有了战斗的欲望,而且与旧势力进行了面对面的争辩。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篇5
在一个平凡的人日子我看完了平凡的世界,内心却再也不能如平常一样平静。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合理的和美好的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实现。少平带着矿场给他疤痕,提着从家里拿的破行李袋走回了煤场,走向了向他扑来的惠明嫂和明明。无论精神多么独立的人,感情却总是在寻找一种依附,寻找一种归宿。我能想象到的是昏暗的背景,低矮的房屋,还有一个青年略带疲惫的背影以及背影前一双包含爱的眼睛,我不能想象少平将照顾孤儿寡母一辈子,是的我不希望他永远呆在煤场,我希望他坐在干净的明亮的图书馆,和晓霞那个可爱爽朗大胆正直的姑娘一起看书,交流。
他再也不担心他配不上她,她从不怀疑他会失去她。为什么看起来合理而美好的事物不能在生活中实现,倘使晓霞没死那么她的日记便不会被少平看到,当时少平刚刚知道高朗,他为他们的爱情忧郁,为自己的地位自卑,说不定有一天他会离开晓霞,用他懂得牺牲利他的爱把自己从晓霞身边逼走,那么世界比晓霞离开更加悲伤,所以只有生离才是最大的悲哀!
还有那从小光屁股长大的青梅竹马少安和润叶,是城市和乡村真正割裂了他们,青春年少的错过不禁令人惋惜,但现实给了他们都不勉强的结局,路啊,尤其是人生的路不就是自己走出来的,没有谁的强迫,但别无选择!秀莲简直是天上掉下的仙女,虽然是一个地道的吃苦耐劳的农村妇女,但她有一颗热爱生活热爱少安的心,不得不说她用肉体等同于现实抚慰了少安,给他坚实的支撑,识大体的她让少安对她远含着感恩的心去爱她。少安这个憨实,有胆略又心怀他人的农村汉子,别了精神上的爱人,反让他投身于现实,紧紧拥抱着黄土地,并在奋斗中换来了殷实的人生。就像文中说的:但他有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已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地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有了这样的认识,你就会珍重生活,而不会玩世不恭;同时,也会给人自身注入一种强大的内在力量。
钱当然很重要,这我不是不知道;我一天何尝不为钱而受熬苦!可是,我又觉得,人活这一辈子,还应该有些另外的什么才对少平这样回答他哥让他回家帮忙砖厂时他这样回答。他当时并不知道自己要干嘛,在他来到陌生的黄原,在他做小工,在他背石板,在他夜读时,他心中装着父母,祖母,哥哥,妹妹,他希望凭自己干点什么,倘若在现在我会觉得他太看低自己了,他应该去找家教工作,而不是用最累又不体面的工作赚最少的钱,但是他一直到后来进入煤场成为工人都是在出售体力。这个家真正靠知识走出去,并走入城市的就是那个从可爱懂事的小女孩长成自信睿智又美丽的姑娘的兰香。在北方工业的天体物理系她找到了同自己一样学识的吴仲平。就像少平意识到的,兰香他们家真正离开土地的人,书中对她的描写完全是跳跃式的,也许这就是学霸的人生姿态,默默无闻,一鸣惊人,健康正常的成长,不为人知,但为人所羡。
书中每一章开头都是从环境入手的,人的生活离不开环境,如果世界再无野花野草,人类将从精神和肉体同时死亡。东拉河的河水和生活还在湍湍涌动,一个平凡而普通的人,时时都会感到被波涛巨浪所淹没。你会被淹没吗?除非你甘心就此而沉沦!!即使是在文革期间,平凡的人也不曾放弃奋斗,文革后,黄原这片广阔土地上的能人一个个跃起,搅动着平凡的世界,时代剧变,社会剧变,人完全主导着变化。少安经历了从手工制砖,到小型砖厂,然后重大挫败后起死回生地一跃成为石圪村最大的财主,给祖辈带来未有的荣耀,还有养起蜂的,喂起奶牛奶羊的,专心种地的,这是时代开放的洪流,大开的外界吸引着闭塞的农村人,走出去走出去!生命里有着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着怎样的愁苦和感伤?雨浸风蚀的落寞与苍楚一定是水,静静地流过青春奋斗的日子和触摸理想的岁月。
曾因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被全队通报批评,也因为做了弄潮儿被拍倒的少安,和秀莲度过了多少被汗水浸透,而时间静静走过的日子,终于触摸到理想,远去了曾经无奈和惋惜。
爱情吸引着读者,但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平凡的世界也有各种级,各类人,田福军有卓识的官员,一心为人民,同时真切地爱身边每一个人,对妻子的感恩,对女儿的喜爱,对侄女润叶的关心,对上级的尊敬,对同级冯世宽的大度,对下属的信任,都说明他是一个公正廉明的好官员。然而现实是廉洁不一定能干成一切事,就如同他对下属办事结果的满意和对方式的无奈接受可见。书中对于科学的态度从对兰香的夸赞,和对刘玉升的贬低可见一斑。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
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我不禁想到每个人定是要经过命运的起伏,才能收获甘露的,也包括我自己,就像现在的迷茫。人的生命力,就是在痛苦的煎熬中强大起来的。
读完书加深了我对这个世界的爱,是愚昧但奋斗不息的农民,是挣扎但自我解脱的现代女性,是精神与现实不能统一的爱情,是农村与城市不能瓦解的鸿沟,是爱情与奉献同在的圣女,让我看到一个平凡但包含着爱的世界,啊,我再也舍不得它了!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篇6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篇7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段缠绵多年的爱恋,一段进行中的不完美爱情,这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也是李维的第10部作品。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一个会用风筝向你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真让人永远都忘不了她。
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这是书220页中的一段文字,书中还夹着一张明信片,配合明信片中的这段文字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感觉真是美极了。
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这是对书中主人翁的一段简短的介绍。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可以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别人的隐私。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恶棍,我们要想超越自己,超越他人,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怀着悲悯慈悲的心,发现、理解别人的缺点、过失甚至是欺压、谎言。而不是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和指摘、仇视别人。在节凑快速的当下,这部书显得尤为重要。磨刀不负砍柴工。与影子的对话,其实就是与心灵的对话。读懂自己,才能读懂别人。原来,影子在很早之前,就是我们信赖的朋友了,只是自己在长大之后,渐渐忘记了。
《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虽然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能量。如果问,谁能无怨无悔的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死去,有人可能会说是父母,也有人可能会说是友人,但人们都忽略了那个默默无闻永远站在身后、分享快乐与悲伤的影子朋友。对偷影子的小男孩来说,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不是为了握住我的手,而是要操控风筝的手柄。我把风筝交给她,克蕾儿的笑容无人能敌,我完全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克蕾儿,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是那种可以用嘶哑叫声擦去天空的阴暗、有着大提琴般音色的女孩。你要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女孩可以像你一样让风筝快速旋转。
我们每天早上都在码头相见。克蕾儿会先去小杂货店拿我的风筝,然后我们一起跑向废弃的旧灯塔,在那里度过一整天。
我编造一些海盗的故事,克蕾儿则教我用手语说话,我渐渐挖掘出这个很少人熟知的语言的诗意。我们把风筝线钩在塔顶的栏杆上,老鹰盘旋得更高,在风中嬉戏。
中午,克蕾儿和我靠在灯塔下,共享妈妈帮我准备的野餐。妈妈是知情的,虽然我们晚上从来不谈这个,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女生来往,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生,套一句镇上的人对克蕾儿的称呼。大人真的很怪,竟然会害怕说出某些字眼,对我来说,哑巴这个词美丽多了。
偶尔,吃完午餐后,克蕾儿会把头靠在我肩上小睡。我相信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是她放松的时刻。看着一个人在你眼前放松真的很动人,我看着她沉睡,想着她是否在梦里寻回自己的语言,是否听到自己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每天傍晚,我们会在分离前亲吻。这是永生难忘的六天。
这些对主人翁和克蕾尔爱情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在爱情上,男孩没有再一次在浑噩中迷失自己,当他成年后回到充盈着童年回忆的海边小镇,看到灯塔里那只带有岁月痕迹的风筝,男孩终于领悟了这么多年都在期待什么,又应该去做些什么。当男孩与克蕾儿的影子紧紧相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爱是如此美丽
什么样的一本书,会让你看完想静静淌着泪回味一下,同时感到温馨、诙谐、爱、喜悦和哀伤,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动,甚至潸然泪下。它清新又纯真,充满了小小的幸福感,让我度过了很美妙的阅读时光,也为我保留了心里的悸动和孩童般的无邪灵魂,读完真的觉得心情愉快!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篇8
《平凡的世界》
许多人都喜欢用平凡这个词来描述自己,用它的反义词伟大来形容他人。的确,在茫茫的人海中,我们每个人只是海中的一朵小浪花,看似渺小,但并不代表不重要。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正是通过一群平凡的小人物,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以孙少平等人位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在复杂的矛盾纠葛里所展现人物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XX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其中穿插两个字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篇9
古人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可见,作为一名教师并不容易,而作为一名深受幼儿和家长亲睐的教师更不容易,其肩负着是无数人的希望和重托。对新时代的教师也无疑是一次对知识、教养能力、综合素养的考验,其中教师对教学活动设计就是一个值得研讨的问题。
《做最好的老师》中李镇西老师的话说得富有智慧和哲理,道出了他的心声,也说到了我的心坎上,它是我以后工作的航标灯,指明了我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我以前只知道教育需要爱,却不知道如何才能更好地表达这份爱。一直以来,我认为严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句俗话说得好:严是爱,松是害。所以,在我的课堂中,我决不允许幼儿有丝毫的怠慢,哪怕回一下头,摸一摸下巴我都认为这是违反课堂纪律的,必须予以批评教育。在这样的环境下,孩子们出奇的乖,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为此,我一度沾沾自喜,为自己的高明而喝彩。其实,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渴望能和孩子们一起玩、一起乐,但师道尊严令我望而却步。看了李镇西老师的童心是师爱的源泉,才唤醒了我心中尚未完全泯灭的童心。我才真正认识到那是因为我缺少一份童心。
一直以来,我一贯以成人的标准来衡量幼儿,以成人的眼光来看待幼儿,希望他们变成我想象中的幼儿小大人,个个成为懂事、听话、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多学习少玩的完美类型。孩子们成了我制造的模具中的工具。孩子们需要的是什么?我了解吗?不,我并不知道。而李老师呢?他能够在教育幼儿时向幼儿学习,他能够大声疾呼并真诚的实践着请尊重幼儿的选举权,他努力追求着成为幼儿最知心的朋友回答幼儿最关心的问题,他勇于在幼儿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他也谆谆教诲着年轻老师要乐于请教勇于思考广于阅读善于积累 。
李老师说得好: 教育是心灵的艺术。如果我们承认教育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那么教育过程便决不是一种技巧的施展,而应该充满人情味;教育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该充满着对人的理解、尊重和感染,应该体现出民主与平等的现代意识。虽然就学科知识、专业能力、认识水平来说,教师远在幼儿之上,但就人格而言,师生之间是天然平等的;教师和幼儿不但是在人格上、感情上平等的朋友,而且也是在求知道路上共同探索、前进的、平等的志同道合者读着李老师的文字,感悟着他的心灵,回忆着自己的教学行为,我陷入了沉思:亲其师,信其道,古人尚却明白的道理,可我实在汗颜。幼儿成了学习的机器,学习的乐趣又从何说起,幼儿的个性该如何发展?幼儿是有差异的,有的文静、有的好动;有的乖巧、有的调皮好玩是他们的天性,只有在玩中学、乐中学,才能真正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我们为什么不让孩子学海无涯乐作舟呢?为什么一直让他们徜徉在苦海之中呢?我们有什么理由剥夺他们的天性呢?现在,我才明白把一个个天真活泼的小幼儿教成小大人式的幼儿,是教育的悲哀。因为我们剥夺了他们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童话般的童年。作为教师,在面对幼儿时要保持一颗童心,以自己的童心唤起幼儿的童心,以自己的爱心唤起幼儿的爱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走进幼儿的心灵,才能够表达我们对他们的爱。也只有这样我们才有资格谈我们的教育。我们要创设平等、民主、和谐的教育氛围,放下自己的架子,用爱心营造积极健康、生动活泼、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让爱心成为照耀幼儿心灵的阳光,培养幼儿健康的人格,使幼儿的素质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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