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www. 结婚证的办理方式为:男女双方的各自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然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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