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拘留二十天可能是被拘留者有多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后的行政拘留期为二十日,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后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拘留二十天还有可能是被拘留者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对案件还在进行侦查,侦查结束后,不涉嫌犯罪的被拘留者会被立即释放,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就会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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